
藝人NONO(本名陳宣裕)涉犯妨害性自主案,一審判處有期徒刑2年6月,經檢辯雙方上訴,案件由台灣高等法院審理。高院今天再度開庭,傳喚2名證人作證,庭後裁定全案將於2月12日審理、辯論終結,並擇期宣判。NONO庭訊後面對媒體詢問是否有意與被害人和解,未作回應。

藝人陳宣裕(NONO)因涉對多名女子犯下性侵及猥褻等罪行,遭士林地檢署依強制性交、強制性交未遂及強制猥褻等罪嫌起訴。士林地方法院歷經近一年審理,於今(13)日一審宣判,認定NONO犯下1起強制性交未遂罪,判處有期徒刑2年6月,其餘6項指控罪證不足,判決無罪。全案仍可上訴。

士檢偵辦藝人NONO(陳宣裕)涉妨害性自主案,今天上午偵結,認定7名被害人中有6人受害,NONO涉犯3次強制性交罪、2次強制性交未遂罪、2次強制猥褻罪,建請法院加重其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