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不是提神飲料! 長期大量服用恐傷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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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南市政府衛生局為確保市民朋友消費安全,將於106(今)年配合衛福部食藥署,針對本市網咖、檳榔攤、雜貨店或超商等商店,執行無藥商執照販售藥品(如含酒精之西藥內服液劑)專案稽查,若未申請藥商執照而販賣藥師、藥劑生指示藥品者,將依藥事法92條規定處罰3~200萬元罰鍰。
臺南市政府衛生局陳怡局長呼籲,「含酒精之西藥內服液劑」其酒精濃度高,服用前要詳閱仿單,例如某牌就清楚標示每天3次,每次服用不超過30∼40cc,也就是每日不可超過120cc,長期大量服用會傷害肝臟機能,也有成癮的可能。需高度專注力的勞工朋友,若疲勞應適度休息,請勿於工作前或工作中使用此類酒精性內服液劑,身體健康工作安全才有保障。另再呼籲非領有藥商許可的檳榔攤,便利商店或雜貨店等,請勿販售該類藥品,確保消費者權益。
本文經 健康醫療網 授權刊登,原文發表於此
【健康醫療網/記者林怡亭報導】2017/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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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醫療網/記者林怡亭報導】2017/0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