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無線電公司(RCA)長期使用有毒化學物質導致環境污染與員工罹病的工殤案,台灣高等法院更二審今日(15日)裁定,RCA及其控股公司須連帶賠償222名受害勞工共新台幣1.7億餘元。
聯合報報導,美國家電大品牌公司(RCA)汙染事件,RCA員工關懷協會集體提告向RCA及接手的美商奇異
RCA污染案纏訟10多年,數百名員工罹癌求償27億,法院判賠5.6億。勞動部長陳雄文今天承諾,會積極
台北地院判決美國無線電公司(RCA)應賠償445名員工新台幣5億餘元,工作傷害受害人協會今天赴行政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