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超商徐姓店員支援他店大夜班時,製作一杯75元燕麥奶拿鐵未結帳即飲用,一審依業務侵占罪判刑3月。二審認定他因連續值班、精神不濟,一時疏忽漏結帳,欠缺侵占犯意,改判無罪確定。

北台8縣市今天共同宣布,明年1月20日起結合4大超商同步實施幸福保衛站,18歲以下學生遇家庭急難飢餓時,可至超商求助取,不需證件可取100元內餐飲,在店內食用。

國民健康署委託財團法人中華民國消費者文教基金會,安排年滿18歲之工讀生穿著高中、職學生制服,以喬裝測試的方式,至販售菸品場所購買菸品,測試商家面對疑似未成年者時,是否主動確認年齡並要求查驗證件,或是直接拒絕賣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