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變中心:豬場廚餘運輸車輛加裝GPS補助 每輛最高領8千元
生活新聞中心生活

防範非洲豬瘟入侵,農業部防檢署今天表示,養豬場廚餘運輸車須加裝GPS,今天起至年底開放補助申請,補助方案採二階段辦理,每輛最高補助新台幣8000元。
為徹底降低非洲豬瘟傳播風險,並協助養豬產業順利轉型,行政院已明訂民國115年12月31日為全面禁止廚餘養豬的最後期限。非洲豬瘟中央災害應變中心指出,115年為政策落日前的最後緩衝期,政府已責成農業部、環境部等相關部會,提出多項配套與輔導措施,強化廚餘管理與防疫機制。
農業部動植物防疫檢疫署表示,配合廚餘餵豬轉型政策,已透過財團法人中央畜產會辦理「廚餘運輸車輛裝設即時追蹤系統(GPS)補助」方案,即日起開放符合資格的養豬場申請,至114年12月31日止。補助採二階段辦理,每輛車最高可補助新臺幣8,000元。
防檢署說明,於轉型緩衝期間,原已取得廚餘再利用檢核資格的養豬場,若欲持續使用事業廚餘、動物性廢渣或畜禽屠宰下腳料,須先取得地方政府同意,並完成高溫蒸煮設備、影像監視系統建置,且廚餘運輸車輛必須加裝符合環保規定的GPS設備,經跨部會聯合稽查合格後,方可於115年1月1日起有條件使用。
本次補助對象限具廚餘再利用資格、實際用於載運廚餘的養豬場運輸車輛,且豬場所在地之直轄市或縣(市)政府,須未公告禁止使用相關事業廚餘養豬。補助內容第一階段包含GPS設備裝設費及租賃費,裝設費每輛最高補助1,000元,租賃費每輛每年最高補助6,000元;第二階段則於116年起全面禁用廚餘養豬後,補助GPS拆機費,每輛最高1,000元。經審核通過後,相關補助款將自115年1月15日起陸續核發。
在廚餘去化端,環境部亦同步因應政策調整,針對團膳業者廚餘處理問題提出過渡方案。環境部表示,考量116年起全面禁止廚餘養豬,已邀集團膳業者、教育單位及各縣市環保局進行協調。年底前,團膳業者可自行租用車輛,將廚餘清運至焚化廠處理,以降低處理成本;如仍有困難,地方環保局將協助媒合解決。
環境部指出,明年起的一年緩衝期內,獲准使用事業廚餘養豬的養豬場,將可直接至登記合格的團膳業者處載運廚餘,且所有載運車輛同樣須加裝GPS,以確保運輸過程可追蹤、可稽核。未來,團膳業者亦可透過聯合方式,與合格清運業者簽約處理廚餘,建立穩定去化機制。
非洲豬瘟中央災害應變中心強調,透過廚餘運輸車輛加裝GPS、補助管理升級,以及團膳業廚餘去化的配套安排,政府將以科技化、制度化方式,兼顧防疫需求與產業轉型,確保我國養豬產業安全與永續發展。
【圖片來源:中央社】
農業部動植物防疫檢疫署表示,配合廚餘餵豬轉型政策,已透過財團法人中央畜產會辦理「廚餘運輸車輛裝設即時追蹤系統(GPS)補助」方案,即日起開放符合資格的養豬場申請,至114年12月31日止。補助採二階段辦理,每輛車最高可補助新臺幣8,000元。
防檢署說明,於轉型緩衝期間,原已取得廚餘再利用檢核資格的養豬場,若欲持續使用事業廚餘、動物性廢渣或畜禽屠宰下腳料,須先取得地方政府同意,並完成高溫蒸煮設備、影像監視系統建置,且廚餘運輸車輛必須加裝符合環保規定的GPS設備,經跨部會聯合稽查合格後,方可於115年1月1日起有條件使用。
本次補助對象限具廚餘再利用資格、實際用於載運廚餘的養豬場運輸車輛,且豬場所在地之直轄市或縣(市)政府,須未公告禁止使用相關事業廚餘養豬。補助內容第一階段包含GPS設備裝設費及租賃費,裝設費每輛最高補助1,000元,租賃費每輛每年最高補助6,000元;第二階段則於116年起全面禁用廚餘養豬後,補助GPS拆機費,每輛最高1,000元。經審核通過後,相關補助款將自115年1月15日起陸續核發。
在廚餘去化端,環境部亦同步因應政策調整,針對團膳業者廚餘處理問題提出過渡方案。環境部表示,考量116年起全面禁止廚餘養豬,已邀集團膳業者、教育單位及各縣市環保局進行協調。年底前,團膳業者可自行租用車輛,將廚餘清運至焚化廠處理,以降低處理成本;如仍有困難,地方環保局將協助媒合解決。
環境部指出,明年起的一年緩衝期內,獲准使用事業廚餘養豬的養豬場,將可直接至登記合格的團膳業者處載運廚餘,且所有載運車輛同樣須加裝GPS,以確保運輸過程可追蹤、可稽核。未來,團膳業者亦可透過聯合方式,與合格清運業者簽約處理廚餘,建立穩定去化機制。
非洲豬瘟中央災害應變中心強調,透過廚餘運輸車輛加裝GPS、補助管理升級,以及團膳業廚餘去化的配套安排,政府將以科技化、制度化方式,兼顧防疫需求與產業轉型,確保我國養豬產業安全與永續發展。
【圖片來源:中央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