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淑娟遭周玉蔻蔡玉真誣指涉緋聞求償2000萬元 12/31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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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深媒體人周玉蔻、蔡玉真涉誣指張淑娟為蔣孝嚴緋聞女主角,高院二審改判9月、6月。張淑娟向周、蔡與民視電視台連帶求償新台幣2000萬元,北院今天辯結,預計12月31日宣判。
資深媒體人周玉蔻、蔡玉真2022年台北市長選舉期間,涉嫌未經查證,指稱前中華民國小姐張淑娟為前總統府秘書長蔣孝嚴緋聞事件女主角,遭張淑娟提告。刑事部分,台灣高等法院二審分別判處周玉蔻9月、蔡玉真6月徒刑。民事部分,張淑娟向兩人及民視電視台連帶求償2000萬元,台北地方法院今(29)日言詞辯論終結,訂於12月31日下午5時宣判。
全案起於2022年九合一選舉期間,當時國民黨提名蔣萬安參選台北市長,周玉蔻與蔡玉真在民視政論節目《辣新聞》及臉書發文,談論蔣萬安父親蔣孝嚴過往涉及的晶華酒店緋聞事件,並指稱張淑娟就是當年的緋聞女主角。
張淑娟認為,兩人未向她求證,也沒有掌握明確事證,卻公開指控她涉及不倫關係,甚至揭露婚姻、職業及社會活動等個人資訊,嚴重侵害名譽及隱私,因此在時任台北市議員、現任立委王鴻薇陪同下提告,並另外提出民事損害賠償訴訟。
刑事部分,台北地院一審判處周玉蔻、蔡玉真各1年6月徒刑。案件上訴後,高等法院認為,兩人身為資深媒體工作者,具有相當社會影響力,本應善盡查證義務,卻將部分客觀事實與未經合理查證的內容拼湊,透過時間錯置、扭曲脈絡等方式形成不實敘事,對張淑娟名譽、隱私等人格權造成重大損害。
高院審酌周玉蔻為事件主要發動及主導者,犯後難認具有悔意,改判9月徒刑,不得易科罰金;蔡玉真因參與程度較低,且犯後曾坦認並退出新聞媒體工作,改判6月徒刑,得易科罰金。全案仍可上訴,尚未確定。
民事求償部分,張淑娟主張周玉蔻、蔡玉真及民視應連帶賠償2000萬元精神慰撫金,並要求民視透過電視跑馬燈刊登判決主文,連續澄清7天,以回復名譽。
張淑娟委任律師吳漢成指出,當時相關爆料持續約7天,因此要求以相同天數澄清。他並主張,依據網路收視率及廣告收益資料估算,民視相關期間獲益超過3900萬元,請求賠償2000萬元。
北院29日開庭時,周玉蔻、張淑娟及雙方律師出庭,蔡玉真未到場。庭訊約10分鐘結束,法官諭知全案辯論終結,將於12月31日宣判。
張淑娟庭後受訪表示,事件至今已近4年,對她造成長期精神痛苦,強調每個人都應受到《個人資料保護法》保障,任何人都不應任意蒐集、利用他人個資,尤其電視台透過電視頻道及網路平台傳播,影響範圍更加廣泛。
她也透露,已就刑事二審判決向最高法院提出上訴,希望司法正視不實爆料及個資侵害造成的傷害,強調「正義不應該遲到」。
【圖片來源:中央社】
全案起於2022年九合一選舉期間,當時國民黨提名蔣萬安參選台北市長,周玉蔻與蔡玉真在民視政論節目《辣新聞》及臉書發文,談論蔣萬安父親蔣孝嚴過往涉及的晶華酒店緋聞事件,並指稱張淑娟就是當年的緋聞女主角。
張淑娟認為,兩人未向她求證,也沒有掌握明確事證,卻公開指控她涉及不倫關係,甚至揭露婚姻、職業及社會活動等個人資訊,嚴重侵害名譽及隱私,因此在時任台北市議員、現任立委王鴻薇陪同下提告,並另外提出民事損害賠償訴訟。
刑事部分,台北地院一審判處周玉蔻、蔡玉真各1年6月徒刑。案件上訴後,高等法院認為,兩人身為資深媒體工作者,具有相當社會影響力,本應善盡查證義務,卻將部分客觀事實與未經合理查證的內容拼湊,透過時間錯置、扭曲脈絡等方式形成不實敘事,對張淑娟名譽、隱私等人格權造成重大損害。
高院審酌周玉蔻為事件主要發動及主導者,犯後難認具有悔意,改判9月徒刑,不得易科罰金;蔡玉真因參與程度較低,且犯後曾坦認並退出新聞媒體工作,改判6月徒刑,得易科罰金。全案仍可上訴,尚未確定。
民事求償部分,張淑娟主張周玉蔻、蔡玉真及民視應連帶賠償2000萬元精神慰撫金,並要求民視透過電視跑馬燈刊登判決主文,連續澄清7天,以回復名譽。
張淑娟委任律師吳漢成指出,當時相關爆料持續約7天,因此要求以相同天數澄清。他並主張,依據網路收視率及廣告收益資料估算,民視相關期間獲益超過3900萬元,請求賠償2000萬元。
北院29日開庭時,周玉蔻、張淑娟及雙方律師出庭,蔡玉真未到場。庭訊約10分鐘結束,法官諭知全案辯論終結,將於12月31日宣判。
張淑娟庭後受訪表示,事件至今已近4年,對她造成長期精神痛苦,強調每個人都應受到《個人資料保護法》保障,任何人都不應任意蒐集、利用他人個資,尤其電視台透過電視頻道及網路平台傳播,影響範圍更加廣泛。
她也透露,已就刑事二審判決向最高法院提出上訴,希望司法正視不實爆料及個資侵害造成的傷害,強調「正義不應該遲到」。
【圖片來源:中央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