錢櫃員工墜樓案練台生稱無罪 家屬籲提出更有誠意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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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地院今天審理錢櫃台北中華新館員工關窗墜樓死亡案,傳喚負責人練台生出庭,練台生表示,沒有犯罪;死者家屬委任律師表示,成功的企業家應善待員工,建議提更好和解方案。
錢櫃KTV台北中華新館2024年發生22歲吳姓女員工自8樓墜落身亡事故,台北地檢署認定錢櫃西門分公司及負責人練台生未提供適當防墜措施,依違反《職業安全衛生法》及過失致死等罪起訴。台北地院今(13)日開庭,練台生否認犯罪,辯方主張事故地點並非員工日常作業場所,且練台生已將現場安全管理授權分公司主管,無法預見事故發生;家屬律師則呼籲錢櫃善待員工,提出更具誠意的和解方案。
事故發生於2024年11月13日晚間,吳女當時擔任錢櫃西門分公司員工兼代理組長,在中華新館8樓輪值時,發現外牆陽台緊急逃生窗開啟。由於窗台距地面約133公分,身高154公分的吳女無法直接搆到窗戶,因此堆疊2個大型塑膠菜籃墊高,並請同事持手電筒協助照明。
吳女踩上塑膠籃後,上半身探出窗外試圖將外推式逃生窗拉回,不料腳下塑膠籃突然破裂翻落,造成身體重心向外傾倒,自約34公尺高處墜落至1樓後巷,因胸部及四肢多處外傷骨折,送醫搶救仍宣告不治。事後吳父提出告訴,台北市勞動局調查後也認定涉及違反職安規定,函送檢方偵辦。
檢方認為,依《職業安全衛生法》相關規定,雇主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具有墜落風險的工作場所邊緣及開口,應設置護欄或提供安全帶等防護措施,錢櫃及練台生未盡注意義務,使員工暴露於高空墜落危險,因此依法起訴。
練台生庭上表示「基本上,我沒有犯罪」。辯護律師則主張,8樓陽台並非吳女日常工作範圍,也無人指示她以塑膠籃墊高關窗,事故屬難以預見的突發情況;此外,錢櫃旗下分公司及員工眾多,採分層授權管理,現場安全由店長、店經理負責,練台生並非第一線管理者,不應承擔刑事責任。
家屬委任律師則指出,錢櫃能成為大型連鎖KTV,基層員工的付出功不可沒,然而偵查期間提出的和解內容主要依職災法定補償方式計算。律師強調,「和解不是談生意」,盼練台生及錢櫃提出更有誠意的方案。由於練台生不認罪並聲請調查證據,法院將案件轉由一般審理程序,並要求辯方於兩週內提出證據方法,後續擇期再開庭。
【圖片來源:中央社】
事故發生於2024年11月13日晚間,吳女當時擔任錢櫃西門分公司員工兼代理組長,在中華新館8樓輪值時,發現外牆陽台緊急逃生窗開啟。由於窗台距地面約133公分,身高154公分的吳女無法直接搆到窗戶,因此堆疊2個大型塑膠菜籃墊高,並請同事持手電筒協助照明。
吳女踩上塑膠籃後,上半身探出窗外試圖將外推式逃生窗拉回,不料腳下塑膠籃突然破裂翻落,造成身體重心向外傾倒,自約34公尺高處墜落至1樓後巷,因胸部及四肢多處外傷骨折,送醫搶救仍宣告不治。事後吳父提出告訴,台北市勞動局調查後也認定涉及違反職安規定,函送檢方偵辦。
檢方認為,依《職業安全衛生法》相關規定,雇主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具有墜落風險的工作場所邊緣及開口,應設置護欄或提供安全帶等防護措施,錢櫃及練台生未盡注意義務,使員工暴露於高空墜落危險,因此依法起訴。
練台生庭上表示「基本上,我沒有犯罪」。辯護律師則主張,8樓陽台並非吳女日常工作範圍,也無人指示她以塑膠籃墊高關窗,事故屬難以預見的突發情況;此外,錢櫃旗下分公司及員工眾多,採分層授權管理,現場安全由店長、店經理負責,練台生並非第一線管理者,不應承擔刑事責任。
家屬委任律師則指出,錢櫃能成為大型連鎖KTV,基層員工的付出功不可沒,然而偵查期間提出的和解內容主要依職災法定補償方式計算。律師強調,「和解不是談生意」,盼練台生及錢櫃提出更有誠意的方案。由於練台生不認罪並聲請調查證據,法院將案件轉由一般審理程序,並要求辯方於兩週內提出證據方法,後續擇期再開庭。
【圖片來源:中央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