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性招待案一審無罪南檢提上訴 陳宗彥2點聲明:匪夷所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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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行政院發言人陳宗彥於市府任職期間,涉嫌接受酒店業者性招待並涉入關說案件,一審經台南地方法院審理後判處無罪。然而,台南地檢署認為原判決在認定事實與法律適用上有違誤,且判決理由未臻完備,於6月9日正式提起上訴。
前行政院發言人陳宗彥於市府任職期間,涉嫌接受酒店業者性招待並涉入關說案件,一審經台南地方法院審理後判處無罪。然而,台南地檢署認為原判決在認定事實與法律適用上有違誤,且判決理由未臻完備,於6月9日正式提起上訴。
台南地檢署指出,根據通訊監察譯文與LINE對話紀錄顯示,陳宗彥在2012至2013年間多次主動聯繫王姓被告安排性交易,並曾赴指定地點面會酒店女子,地點包含台南市「慷樂隊酒店」對面、美生活館及多處路邊地點。檢方質疑若其僅為他人代為聯絡,為何需親赴現場。
此外,檢方特別指出,在2012年12月26日陳宗彥接受性招待後,兩日內即協助處理一名員警的調動案,並曾致電市警局秘書協助事宜,顯示雙方存在對價關係。另一案件中,酒店業者亦曾安排「陳董」接受酒店女子性服務,並強調「不要收錢」,檢方認為具明顯報酬性質。
檢方批評原審未詳實說明「陳董」並非指涉陳宗彥,且將起訴書明列之性交對象改為「不詳男子」,與其他被告的認罪協商內容出現不符,恐有裁量權濫用之虞。此外,部分判決理由存在邏輯矛盾,違反證據法則,應由上級審法院重新審酌。
針對南檢提起上訴,陳宗彥發布兩點聲明表示遺憾。他指出,此案原為南檢於2014年已簽結案件,事隔近十年再度重啟調查,質疑重啟程序的正當性與合理性。他同時感謝一審法官「清楚的認事用法」,並強調將在第二審繼續為自己的清白努力抗辯。
陳宗彥原被控於2012年協助處理台南市一名警官調職案,以及2013年協助業者處理視聽歌唱場所變更使用事宜,前後兩次接受免費性招待。該案於2023年8月由台南地檢署偵結起訴,並請求從重量刑,台南地方法院則於2025年5月宣判無罪。
本案除陳宗彥外,另有兩名被告王孝瑋與連家樑涉圖利及媒介性交行為。台南地院一審已判王男應執行1年、連男8月,均獲緩刑。然檢方對於兩人的刑度處理與認定內容亦有所不滿,認為未能全面反映其涉案程度與對價行為的全貌。
目前全案已進入上訴審程序,由台南高等法院負責審理,預料將再次釐清「陳董」身分與是否構成職務上受賄等關鍵爭點。
【圖片來源:中央社】
台南地檢署指出,根據通訊監察譯文與LINE對話紀錄顯示,陳宗彥在2012至2013年間多次主動聯繫王姓被告安排性交易,並曾赴指定地點面會酒店女子,地點包含台南市「慷樂隊酒店」對面、美生活館及多處路邊地點。檢方質疑若其僅為他人代為聯絡,為何需親赴現場。
此外,檢方特別指出,在2012年12月26日陳宗彥接受性招待後,兩日內即協助處理一名員警的調動案,並曾致電市警局秘書協助事宜,顯示雙方存在對價關係。另一案件中,酒店業者亦曾安排「陳董」接受酒店女子性服務,並強調「不要收錢」,檢方認為具明顯報酬性質。
檢方批評原審未詳實說明「陳董」並非指涉陳宗彥,且將起訴書明列之性交對象改為「不詳男子」,與其他被告的認罪協商內容出現不符,恐有裁量權濫用之虞。此外,部分判決理由存在邏輯矛盾,違反證據法則,應由上級審法院重新審酌。
針對南檢提起上訴,陳宗彥發布兩點聲明表示遺憾。他指出,此案原為南檢於2014年已簽結案件,事隔近十年再度重啟調查,質疑重啟程序的正當性與合理性。他同時感謝一審法官「清楚的認事用法」,並強調將在第二審繼續為自己的清白努力抗辯。
陳宗彥原被控於2012年協助處理台南市一名警官調職案,以及2013年協助業者處理視聽歌唱場所變更使用事宜,前後兩次接受免費性招待。該案於2023年8月由台南地檢署偵結起訴,並請求從重量刑,台南地方法院則於2025年5月宣判無罪。
本案除陳宗彥外,另有兩名被告王孝瑋與連家樑涉圖利及媒介性交行為。台南地院一審已判王男應執行1年、連男8月,均獲緩刑。然檢方對於兩人的刑度處理與認定內容亦有所不滿,認為未能全面反映其涉案程度與對價行為的全貌。
目前全案已進入上訴審程序,由台南高等法院負責審理,預料將再次釐清「陳董」身分與是否構成職務上受賄等關鍵爭點。
【圖片來源:中央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