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冠,該當何罪!

聯合報政治
「強冠」公司向香港進口的油品,港府已證實,港商是將「工業用」豬油謊報為「食用油」賣給強冠。果真如此,

「強冠」公司向香港進口的油品,港府已證實,港商是將「工業用」豬油謊報為「食用油」賣給強冠。果真如此,強冠除向郭烈成購進餿水油外,其產品刻意造偽摻劣,恐已至罪無可恕的地步。

稍早,檢調查出,強冠買進郭烈成的餿水油後,是以一與二的比例摻調其他油製成「全統香豬油」;當時,食藥署長還阿Q地說,「至少有六十七%的油是安全的」。如今,卻發現那另外的六十七%竟是更劣質的飼料用豬油;至此,食藥署官員還有心情說笑嗎?

不僅如此,強冠透過港商「金寶運」進口劣質工業用油,已長達十年;而強冠向郭烈成進貨,卻是今年二月才開始的事。可見,在販售餿水油之前,強冠賣到市場上的豬油即可能是「飼料級」或「工業級」產品,亦即危害時間必須往前推。更令人痛心的是,去年台灣發生慘烈的假油事件,社會同聲呼籲嚴辦造假油商,強冠竟絲毫未有警惕,還變本加厲收購餿水油。

對於原料接連被查出違法,強冠董事長葉文祥一再宣稱:「我也是受害者」;這種說法,一戳即破。一,郭烈成的油廠是地下工廠,根本未登記,那麼強冠的貨款付給了誰?二,如果進貨帳目沒造假,表示強冠看過對方的生產線;但若看過那個地下工廠還敢買其餿油,那就是蓄意違法詐騙。三,葉文祥一度還與「金寶運」之董事在香港合組公司,如此親密的夥伴關係,雙方恐怕更像「共謀」,而非受騙。

餿水油加飼料油,竟能煉製出香噴噴的香豬油,這真堪稱另類台灣奇蹟。強冠把受害鏈撒得那麼廣,丟盡台灣顏面,它該當何罪?而食藥署竟僅憑「酸價」檢驗,就能宣告其產品合格,這又是何等咄咄怪事!

【聯合報╱黑白集】 2014/09/12

http://udn.com/NEWS/OPINION/OPI1/8930777.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