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1起訴扁 檢:無政治考量 扁辦:重施「扁維拉」故技

政治新聞中心政治
521起訴扁 檢:無政治考量 扁辦:重施「扁維拉」故技
帶走機密公文扁涉侵占遭訴特偵組偵辦前總統陳水扁涉侵占國家機密文件案今天偵結,依刑法隱匿公務員職掌文書

帶走機密公文 扁涉侵占遭訴

特偵組偵辦前總統陳水扁涉侵占國家機密文件案今天偵結,依刑法隱匿公務員職掌文書、違反國家機密保護法等罪將他起訴;檢方考量文件並未外洩,建請法院依法量處適當刑責。

檢方指出,陳水扁在民國97年3月總統大選後,為繼續掌握擔任總統時取得的公文及機密資料,做為私人用途,竟指示幕僚,將執政8年期間國安會、國安局、國防部、外交部及調查局等單位提供的重要文件,全數打包運往位於台北市館前路的卸任總統辦公室。

檢方查出,陳水扁侵占、隱匿文件數量高達1萬7375件,其中3419件屬國家機密;由於公文數量龐大,檢方偵辦時,歷經8次啟封證物程序、33個部會協助會勘、訊問相關證人43人次,並到台北監獄就訊扁16次。

檢方指出,陳水扁供稱文件看完都交由幕僚處理,他個人不清楚;並說總統有權銷毀這些文件,擁有處分權,不構成侵占。

但檢方傳喚相關單位人員作證,指相關文件具公務性質,不能挪為私用;且據總統府文書處理手冊及相關法規,扁卸任後應將文件繳回原發單位,因此認定陳水扁說法不足採信。

檢方調查認定,陳水扁侵占、隱匿文件,是為日後撰寫回憶錄及用作自身所涉訴訟案件答辯依據,同時蒐集相關政治人物的不利事證,以轉移輿論焦點;其中前調查局長葉盛茂證稱,陳水扁曾特別針對前總統李登輝所涉新瑞都案、國安密帳案等案件,要求提供原始調查筆錄等資料。

檢方上午偵結,認為陳水扁時任總統時身為國家最高領導人,竟侵占、隱匿國家公物,且數量龐大,對國家安全、國防及外交等危害甚鉅,依侵占公物、隱匿公務員職務上掌管文書及違反國家機密保護法等罪嫌起訴。

檢方認為陳水扁犯後飾詞卸責,還諉過給幕僚尤無可取,原應從重量刑;但考量資料並未外洩,未釀成實害,因此建請法院量處適當刑度。

521起訴扁 檢:無政治考量

由於昨天是520總統就職日,有媒體詢問,近日有不少遊行抗議活動,且520前夕總統馬英九民調滑落,在此時起訴陳水扁是否啟人疑竇。

對此,特偵組發言人陳宏達表示,檢方結案無時間上的考慮,只要全案事證齊備,就會依法偵結,未做政治等其他考量。

陳宏達說,由於全案所涉公文達上萬筆、數量龐大,每個文件都須逐筆審認機密性質,包括向相關單位及全部外館調取相關核定函稿,確認陳水扁所掌握的公文,屬機密文件,承辦檢察官花了許多時間蒐證,因此在全案調查成熟、事證完備情況下,依法偵結。

檢方指出,全案起訴書共計3大冊、1221頁,共計120多萬字,但由於事涉國家機密,無法公開起訴書全文,將來法院也會以不公開方式審理。【中央社】

扁辦:重施「扁維拉」有政治起訴之嫌

陳水扁辦公室就今日(21日)特偵組召開記者會宣佈,陳前總統涉嫌違反國家機密保護法予以起訴乙事,特發五點聲明如下:

一、陳前總統持有特偵組所查扣之相關公文、文書,絕無任何違法之情事:

本案特偵組搜索陳前總統辦公室所查扣之公文、文書,皆係陳前總統任內其職務上合法取得、持有;按國家機密保護法第七條所規定,總統係有權核定所謂之「絕對機密」即我國最高機密之人,所以對我國政府機關所有應須保密或不須保密之資訊,於擔任總統任內自然可全部合法知悉、持有、使用,又我國法律無明文規定國家元首於卸任後,必須繳回此類公文、文書,況且特偵組查扣之文件是否仍屬於保密期限內、保密等級為何,都尚有爭議之處,同樣之案例在我國實務見解過去都被認定為無罪,惟特偵組執意浪費大量司法資源,以陳前總統辦公室持有陳前總統於任內合法取得之公文書,就認為陳前總統有洩漏機密、違反國家機密保護法的情事,實為荒唐無稽。

二、卸任總統辦公室也是公務機關,可合法持有相關卸任總統於任內合法持有之公文書:

依我國「卸任總統副總統禮遇條例」,提供卸任總統辦公室之處理事務人員、司機、辦公室及各項事務等之費用,相關預算亦正式編列於總統府內,因此卸任總統辦公室,並非民間或私人單位,在立法的精神上仍屬於公務機關,當然可合法保存卸任總統任內合法持有之公文書;陳前總統於卸任後,由幕僚人員整理打包將上開公文書自甲公務機關(總統府)搬移到乙公務機關(卸任總統陳水扁辦公室)保存,並未超出公務機關廣義整體之範疇,何來違法侵佔、洩漏機密?陳前總統合法的行為卻遭到特偵租刻意曲解起訴,吾人實難甘服。

三、特偵組不實捏造陳前總統犯罪動機,手段卑劣、應予譴責:

系爭公文部分涉及新瑞都案、國安密帳案等情資,既屬情資,真偽程度仍須查明,而上開案件已為台灣社會眾所周知,其中是否關涉制度性之漏洞,抑或前後任政府作法比較,均屬可受社會公評之事,特偵組竟誣指陳前總統故意蒐集政治人物不利資料,捏造陳前總統為了爆料自保因而侵佔公文之不實犯罪動機,居心可鄙,手法可議,本辦公室予以強烈譴責。

四、520隔日起訴,重施「扁維拉」故技、轉移馬政府無能焦點:

本辦公室認為,519數十萬人民上街怒吼遊行,民怨沸騰如同壓力鍋爆炸,520在上萬拒馬、軍警包圍下馬英九連任就職,隔日,特偵組火速起訴陳前總統,是否有意重施「扁維拉」故技、藉此轉移馬政府滿意度低迷、僅剩15%之如潮惡評,時機點格外敏感,難脫政治起訴之嫌。

五、特偵組變成扁偵組,不敢打老虎,愧對國人,應當裁撤:

特偵組於2007年4月2日成立,根據法院組織法第63-1條規定,職司涉及總統、副總統、五院院長、部會首長或上將階級軍職人員之貪瀆案件、特殊重大貪瀆、經濟犯罪之案件等,然而幾年下來,除了政治偵辦、政治起訴陳前總統外,從來不見特偵組主動調查上開「現任官員」的違法情事,人民不禁要問:手持尚方寶劍的特偵組檢察官睡著了嗎?你們究竟辦了那些令人期待的「大案」?

大家所關心的國民黨三中案、國發院土地弊案、大故宮計畫掩護中影土地變更弊案(價差300億)、北銀賤賣富邦魚翅宴案、蔡明忠捐款新台幣1,500萬給馬英九案、北市新生高弊案、文建會夢想家弊案、台電高層貪瀆案、核四廠弊案、特偵組檢察官教唆中信少東辜仲諒作偽證咬陳前總統案、特偵組檢察官脅迫元大董事杜麗萍咬陳前總統案......等,特偵組辦了嗎?又辦在那裡?如果不能辦、不敢辦,那代表特偵組功能不彰,應當直接裁撤、就地解散,勿再浪費民脂民膏、國家公帑。

陳前總統被起訴之「外交零用金案」已獲三審無罪定讞,當時台北地院合議庭在無罪判決書中,重炮抨擊特偵組之起訴根本是「任意拼湊、強加比附、毫無可信之處」,這樣的特偵組,淪為政治打手,完全不及格的表現,有愧全體國人,早應該掃進歷史的垃圾堆了。

【美麗島電子報 政治新聞中心 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