紀念日及節日修法三讀 勞工多4天假、五一全國放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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紀念日及節日修法三讀 勞工多4天假、五一全國放假
立法院9日三讀通過《紀念日及節日實施條例》,正式將原本僅屬行政命令層級的實施辦法提升為法律位階,並確立新增四天國定假日,包括小年夜、9月28日孔子誕辰紀念日、10月25日台灣光復暨金門古寧頭大捷紀念日與12月25日行憲紀念日。
立法院今(9)日三讀通過《紀念日及節日實施條例》,正式將原本僅屬行政命令層級的實施辦法提升為法律位階,並確立新增四天國定假日,包括小年夜、9月28日孔子誕辰紀念日、10月25日台灣光復暨金門古寧頭大捷紀念日與12月25日行憲紀念日。此外,5月1日勞動節原本僅供勞工休假,未來也改為全國放假。條例也明定,法案自總統公布日起施行,代表今年下半年起民眾將多出三天國定假日。

修法後的春節假期也將比照辦理,原本除夕與春節共四天的假期,新增小年夜一日,加上可能搭配週末連假,未來春節假期將保證至少七天、最多可達十天。國民黨立委牛煦庭表示,這次修法是回應勞工團體八年來的訴求,將被削減的假期「還回給民眾」。原先草案中規劃恢復七天假,最後因考量社會觀感與各界意見,經國民黨團內部整合後以「四加一」的版本過關,兼顧政治可行性與制度落實。他強調,這不僅是對勞工的尊重,也有助於提升內需經濟、創造勞資雙贏局面。

條例也針對原住民族文化祭儀進行修正,將原先由原民會公告的放假一日,調整為各族群可擇定三日放假,突顯對原住民族文化尊重與放假權益的平等保障。同時,新增多項紀念日與節日,包括民族平等紀念日、言論自由日、原住民族抵抗日、終戰紀念日、八二三紀念日、國家防災日、全國客家日,以及中元節、重陽節、佛陀誕辰日、警察節、母親節、父親節、祖父母節、人權日等,內容涵蓋歷史、宗教、社會與族群多元價值。

此次法案審議過程歷經朝野兩次協商仍無共識,最終在國民黨、民眾黨人數優勢下交付表決通過。民進黨雖於清晨甲動全體立委進入議場試圖拖延,但最終仍以50票對57票不敵,在表決中敗陣。民進黨立委黃捷抨擊,此案在表決前夕才提出最終版本,過程倉促,未進行實質討論,也忽略包含婚姻平權、美麗島事件、白色恐怖等在內的重要歷史紀念日未被納入條文,顯示對台灣多元史觀的選擇性偏頗。她呼籲,放假的背後不該只是政治動員,更應深思其象徵與社會功能,確保公平正義的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