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文雅牧場雞蛋再驗出芬普尼 縣府裁罰12萬 農業部:移檢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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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文雅牧場雞蛋再驗出芬普尼 縣府裁罰12萬 農業部:移檢調
彰化縣文雅畜牧場雞蛋被驗出農藥芬普尼殘留超標,經再次採樣確認仍有檢體不合格,彰化縣政府除依動物用藥品管理法裁罰12萬元外,農業部也宣布將案件移送檢調偵辦,追查污染來源與責任。衛福部食藥署強調,該牧場產品一顆都不能出場,並將持續追蹤市售雞蛋安全。
彰化縣文雅畜牧場雞蛋被驗出農藥「芬普尼」殘留超標,經再次採樣確認仍有檢體不合格,彰化縣政府除依《動物用藥品管理法》裁罰12萬元外,農業部也宣布將案件移送檢調偵辦,追查污染來源與責任。衛福部食藥署強調,該牧場產品「一顆都不能出場」,並將持續追蹤市售雞蛋安全。

事件起於衛福部食品藥物管理署執行「114年禽畜水產品藥物殘留監測計畫」時,彰化縣衛生局在市售雞蛋抽驗中,發現文雅牧場產品含有芬普尼殘留超標。食藥署立即通報彰化縣政府與農業部啟動緊急管制措施,要求該牧場全面停止出貨,並針對所有流入市場的蛋品預防性下架回收,同步送驗。

彰化縣政府與動物防疫所10日再度赴牧場採集雞蛋、羽毛、飼料、土壤與水質等15件檢體,結果顯示,有1件雞蛋樣品檢出芬普尼代謝物0.03ppm,1件羽毛檢出芬普尼0.27ppm及其代謝物0.13ppm,其餘樣品則未檢出。

由於芬普尼屬於農藥成分,依法不得用於經濟動物,尤其蛋雞產蛋期間嚴禁施用任何藥物,以防藥物殘留。彰化縣動防所所長董孟治指出,若有除蝨需求,應使用政府核准的動物用藥,並遵守停藥期規定。因雞場仍驗出芬普尼成分,縣府依違反《動物用藥品管理法》裁罰新台幣12萬元。

農業部表示,文雅牧場飼主涉違法用藥,已建議地方政府加重處分,並移送檢調單位偵辦,以釐清污染來源及背後責任。農業部同時指出,該牧場的雞蛋溯源標籤已全面回收停發,所有蛋品必須逐批檢驗合格後方可出貨。

為釐清污染原因,彰化縣府與中央單位已對牧場環境、水源、飼料與土壤進行複驗。初步結果顯示,土壤與飼料並未受污染,顯示問題可能與人為違法使用藥劑有關。

彰化縣政府進一步採集雞隻內臟(肝、腎)、肌肉、脂肪及蛋品樣本,交由中央畜產會檢驗,農業部將持續追蹤結果。

農業部指出,芬普尼(Fipronil)是一種常見於除蟲製劑的環境用藥,主要用於防治蟑螂、跳蚤等害蟲,早在2017年9月6日即公告禁止使用於經濟動物,包括蛋雞、肉雞、豬、牛等家畜。若違法使用,可依《動物用藥品管理法》裁處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如造成危害人體健康,最重可處7年以下有期徒刑。

食藥署強調,芬普尼屬於神經毒性農藥,不僅會破壞動物神經系統,人體若長期攝取過量,也可能導致頭暈、噁心、肝功能異常等健康風險。因此對於動物用藥零容忍,將持續強化監測抽驗,確保食品安全。

這起事件是國內首次透過「雞蛋溯源噴印編碼」追蹤出問題蛋場的案例。農業部表示,該制度讓每一顆雞蛋都能回溯到生產場域,未來將持續強化雞蛋噴印與流向監管,確保市場蛋品安全可查。

衛福部食藥署也指出,案件調查完成前,文雅牧場產品不得流通,並須逐批檢驗合格才能恢復出貨。未來將持續配合農業部與地方政府加強監測,守護民眾食安。

彰化縣政府強調,在牧場仍受管制期間,動防所將持續採樣檢測雞隻與蛋品,直至連續檢驗結果均符合安全標準,始得解除移動管制。縣府並將持續與中央衛生及農政單位密切聯繫,落實後續監管與防範措施。

【圖片來源:中央社(彰化縣政府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