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捷隨機傷人案洪嫌與呂姓被害人和解 二審改判9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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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捷隨機傷人案洪嫌與呂姓被害人和解 二審改判9年9月
洪姓男子113年5月間在台中捷運車廂內持刀隨機攻擊,造成長髮哥許男、呂姓少年受傷,一審判10年徒刑。後洪男與呂男達成和解,審酌洪男仍具殺人犯意,二審判9年9月。
台中捷運隨機砍人案發生於2024年5月21日,正值台北捷運鄭捷隨機殺人案十週年,當時年僅20歲的洪姓男子因不滿家庭與社會現況,刻意攜帶多把利刃,在捷運列車上無差別攻擊乘客,造成「長髮哥」許姓男子與一名呂姓高中生嚴重受傷。台中地方法院一審依兩項殺人未遂罪及一項恐嚇公眾安全罪,判處洪男有期徒刑10年。洪男不服提起上訴,台中高分院於2025年4月23日宣判二審結果,改判洪男9年9月徒刑,全案仍可上訴。

根據法院判決書與相關訊息,洪男犯案前已有預謀,不僅預先購買菜刀與水果刀,並穿戴止滑手套,特意挑選捷運列車尾節車廂,以避免後方干擾,準備充分。當日他持長約20公分的兇刀,攻擊兩名受害人之胸腔、頭部與臉部等致命部位。法院一審合議庭認定其為計畫性行凶,行為明確具有殺人意圖,遂依殺人未遂罪各判7年10月、6年8月,另依恐嚇公眾安全罪判刑1年6月,合併執行為期10年。

在二審審理過程中,洪男一度表示認罪,卻又改口否認殺人犯意,強調犯案時服用藥物,處於「無意識」狀態,並主張恐嚇與殺人未遂應論以裁判上一罪。洪男於庭審期間,曾公開向受傷少年下跪道歉,並提出以新台幣25萬元進行和解。與呂姓少年達成和解後,法院考量其補償行為,對其中一項殺人未遂罪改判為7年6月,總刑期減為9年9月。

然法院仍認定洪男攻擊要害、使用致命利器,行為明確具備殺人意圖,對其辯稱無殺人動機之說不予採信,駁回其餘上訴主張。洪男律師則以洪案發前曾服用84顆藥物,意圖自殺,進而導致精神錯亂為由,主張應認定其行為非出於殺人故意,但檢方則反駁洪男早有完整計畫,甚至於案發前夕入住高級摩鐵、安排娛樂行程,顯示其行為非突發性精神失控,而是有預謀犯案。

檢方指出,洪男自白曾明言「就是要殺人」,並揚言未來「若再被放出來,就會再犯案」,顯見其態度惡劣、毫無悔意,要求法院應予重判。而受害少年父親亦出面表示,洪男開庭時的表現「像在演戲」,強調難以接受洪男以和解金企圖減刑,對其言行深感失望。

雖法院於二審階段酌情改判,洪男最終仍被判9年9月徒刑,但案件仍可上訴。

【圖片來源:翻攝自台中市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