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捷運隨機傷人案 洪姓男子一審判刑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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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捷運車廂隨機持刀傷人案震驚全台。台中地方法院於26日一審宣判,判處洪姓男子10年徒刑,全案可上訴。
台中捷運車廂隨機持刀傷人案震驚全台。20歲洪姓男子於今年5月21日因不滿社會,企圖以隨機殺人引起關注,選擇在台北捷運鄭捷殺人案10週年當天行兇,導致「長髮哥」許姓男子及呂姓少年受傷。台中地方法院於26日一審宣判,判處洪姓男子10年徒刑,全案可上訴。
洪姓男子當日攜帶刀具進入台中捷運車廂,隨機挑選目標行兇,致使列車上兩名乘客受傷。案發後,警方迅速逮捕洪男,他坦承犯案,並表示此舉是為了讓社會關注自己。檢方調查後,認定洪嫌行為屬有預謀性質,依《刑法》殺人未遂及恐嚇公眾等罪將其起訴。
檢方指出,洪嫌在犯罪前經過詳細計劃,選定行兇時間與地點,並不具精神疾病或心智缺陷,故認為其犯罪行為非一時衝動,應從重量刑。此外,此案造成社會集體恐慌,對台灣的公共安全形象帶來嚴重負面影響。
台中地方法院審理認定洪嫌行為符合殺人未遂罪的要件,且考量其犯案時意圖明確,對公共安全構成重大威脅,因此判處其10年有期徒刑。洪嫌未出席判決,案件目前仍可上訴。
根據檢方調查,洪嫌在事發後曾坦承犯罪,但後來改口聲稱傷害是民眾奪刀過程中
洪姓男子當日攜帶刀具進入台中捷運車廂,隨機挑選目標行兇,致使列車上兩名乘客受傷。案發後,警方迅速逮捕洪男,他坦承犯案,並表示此舉是為了讓社會關注自己。檢方調查後,認定洪嫌行為屬有預謀性質,依《刑法》殺人未遂及恐嚇公眾等罪將其起訴。
檢方指出,洪嫌在犯罪前經過詳細計劃,選定行兇時間與地點,並不具精神疾病或心智缺陷,故認為其犯罪行為非一時衝動,應從重量刑。此外,此案造成社會集體恐慌,對台灣的公共安全形象帶來嚴重負面影響。
台中地方法院審理認定洪嫌行為符合殺人未遂罪的要件,且考量其犯案時意圖明確,對公共安全構成重大威脅,因此判處其10年有期徒刑。洪嫌未出席判決,案件目前仍可上訴。
根據檢方調查,洪嫌在事發後曾坦承犯罪,但後來改口聲稱傷害是民眾奪刀過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