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捷延宕 高鐵局長請辭獲准
機捷延宕高鐵局長請辭獲准交通部高鐵工程局長朱旭因機場捷運通車一再延後,昨天上午提出請辭,並主持下午的
機捷延宕 高鐵局長請辭獲准
交通部高鐵工程局長朱旭因機場捷運通車一再延後,昨天上午提出請辭,並主持下午的機捷延宕記者會,而在記者會後,朱旭才知請辭案已獲准。
朱旭說,機場捷運工期因號誌系統落後,高鐵局雖然已做了各種努力,但仍不符社會期待,他身為主管機關長官,應負起責任。
朱旭昨天下午4時仍主持機場捷運延宕記者會,公布最新通車時程延到民國104年底。
記者會結束後不久,交通部立即發布新聞表示,交通部長葉匡時已批准朱旭請辭案。朱旭說,他也是記者會結束後才得知請辭獲准。
朱旭除了請辭以示負責外,也申請在6月5日退休,比屆齡退休日期提早了2年2個多月。
朱旭是請辭待退,但今天起開始休假,職務由副局長胡湘麟代理,交通部並請常務次長許俊逸督導。
朱旭雖請辭獲准,交通部仍肯定朱旭推動機場捷運土建工程的努力,從民國98年2月全面動工,到今年4月工程完成已達97.17%。
根據高鐵局的資料,到今年4月底,機場捷運機電工程進度為78%,主要落後的是號誌系統。
機場捷運94年底簽約,原訂完工期是99年底,後因原物料大漲,行政院在98年定通車期,三重到中壢延到102年6月,三重到台北延到103年10月。
去年,承包商要求展延工期,高鐵局排除不可歸責因素後,三重到中壢同意延到今年10月,昨天再宣布延到104年底,至於台北到三重路段,視三重到中壢趕工情形再檢討。
機捷合約不當 通車期難管控
桃園機場捷運3度延後通車期。根據交通部高速鐵路工程局與包商的合約,因工期及罰款的訂定都不周延,高鐵局很難管控通車期。
機場捷運通車期一延再延,最新通車期民國104年底,比第2次延後的預定期102年10月,還要再晚2年。
交通部及高鐵局備受外界指責;不過,現任的交通部長葉匡時與高鐵局長朱旭,都只是合約執行者。朱旭坦言,合約內容並不周延,但政府只能概括承受。
高鐵局是在94年底與丸紅簽下機電標統包合約,當時合約工期只有訂5年,所以最早的預定完工日是99年底。
朱旭說,一般捷運的工期至少都是7年到9年,機場捷運比台灣任何一條已營運的捷運都長,加上有普通車及直達車的車種,比其他捷運複雜,但工期只訂5年,忽略了機場捷運的特性。
其次,機場捷運合約雖也訂有逾期完工的罰款規定,但檢核點就只有通車期,不像台北各條捷運興建時,幾乎在不同項目,都設有做為罰款依據的檢核點。
依據高鐵局與丸紅的合約,逾期罰款金額是一天新台幣1250多萬元,最高上限是25億多元,但要到通車日才能開始計算罰金,無法立即對丸紅開罰。
高鐵局現在以今年10月12日為逾期罰款的起算日,不過,如果在通車前,丸紅還能找到不可歸責的因素,罰款起算日就要重新計算。
除了合約不當外,不少工程人員及立委都質疑過丸紅只是一家商社,且只承包過軌道車站改善工程,但當時的招標規範卻讓丸紅有資格投標。
葉匡時曾感慨,一個工程的成敗,合約簽訂時就決定了90%,所以機場捷運後來的合約執行,讓交通部和高鐵局都很為難。
雖然機場捷運新的通車期是104年底,但有高鐵工程人員說,丸紅先前的表現讓人很不放心,連朱旭都說,會努力達成,但無法保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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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