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署談減碳 淨源節流碳捕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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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署談減碳 淨源節流碳捕集
環保署長沈世宏今天報告「填補台灣減碳缺口的關鍵策略」指出,除「淨源」及「節流」管理兩方向和擴展再生能

環保署長沈世宏今天報告「填補台灣減碳缺口的關鍵策略」指出,除「淨源」及「節流」管理兩方向和擴展再生能源外,發展「碳捕集及封存技術」也有助於降低溫室氣體減緩工作。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長沈世宏今天上午到立法院報告「現階段減碳措施及成效」及「地方政府徵收氣候變遷調適費之適法性」時,談及「填補台灣減碳缺口的關鍵策略」,做上述表示。

「淨源」管理工作部分,沈世宏說,優先利用所有適宜場址築壩,建設抽蓄水力發電;國內垃圾焚化廠目前發電效率平均20%,參考北歐國經驗可將熱轉換效率提高至70%,進而發展汽電共生和區域供冷供熱。

「節流」管理工作部分,沈世宏表示,協助工業界利用工業廢熱做為空調冷氣能源;並推動新建案採節能設備;推動電動車。

擴展再生能源部分,沈世宏指出,政府逐步推動發展屋頂太陽光電、千座風機風力發電、利用農林及都市與事業廢棄物「生質能源」、提升電網儲能技術、發展智慧電網等工作皆是未來的方向。

此外,沈世宏說,目前針對台灣二氧化碳封存潛能的初步評估,確認台灣擁有100億噸以上地質封存潛能。

執行碳徵 沈世宏:需3至5年

推動溫室氣體減量是環保署現行目標之一,環保署在5月初將二氧化碳等溫室氣體列為空污物。環保署長沈世宏今天坦言,預計仍需3年至5年,才能確實執行碳徵。

環保署今年5月9日將二氧化碳等6種溫室氣體依空氣污染防制法,公告為空氣污染物,優先推動溫室氣體申報法制作業。高雄因境內碳排量高,也有意推動事業氣候變遷調適費徵收自治條例。對此,環保署主張碳排具跨境效應,相關立法稅費徵收,地方不宜先行推動。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長沈世宏上午到立法院報告「現階段減碳措施及成效」及「地方政府徵收氣候變遷調適費之適法性」。民進黨籍立委劉建國質詢環保署,預計何時執行碳徵?沈世宏答詢,預計需3年至5年才能確實執行開徵。

沈世宏受訪說明,碳稅與調適費不同,前者納為政府整體支出,後者則以行政目的作為經費,高雄此次以調適費自治條例盼推動溫減工作,但環保署希望不是單一地方政府來做。

「本質上溫室氣體非排放點多就受影響多,而是脆弱度高的地方受影響者多,若以收費比率原則來看,由單一地方來收,是不符公平正義的」,沈世宏主張,一個區域碳排多就徵得多,但徵得費用應用在受影響的地區。

沈世宏說,推動這項工作並不容易,溫室氣體納空污法已經跨出一大步,若在空污法的基礎下先執行申報業務,了解確實碳量再經各界協商,預計需3年至5年才能確實執行開徵。

【中央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