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聯延誤通報 衛福部開罰1.65億 南僑、福壽、泰山等同步究責

中聯延誤通報 衛福部開罰1.65億 南僑、福壽、泰山等同步究責
中聯油品致癌物超標案持續,衛福部長石崇良說,經查中聯延遲通報,追查過程仍有不實,衛福部依據食安法開出新台幣1億6520萬元罰鍰,是中央開罰史上最高金額;另外,從南僑、福壽、泰山等均有延誤皆裁罰。
中聯油脂大豆沙拉油檢出一級致癌物苯駢芘(BaP)超標事件持續延燒,衛生福利部7日宣布,經調查確認中聯油脂不僅延遲通報,在主管機關追查過程中也有不實陳述情形,已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依法裁處新台幣1億6520萬元罰鍰,創下中央依《食安法》開罰最高紀錄。衛福部表示,除中聯外,南僑、福壽、泰山等業者因涉及未即時通報或通報流程延誤,也將由地方衛生局依法裁罰或持續追查究責。

衛福部長石崇良表示,中聯油脂身為事件上游供應商,經調查確認存在延遲通報及不實陳述情形,食藥署依違規情節、販售影響範圍及造成的食安風險綜合評估,依法裁罰最高金額1億6520萬元。他強調,只要仍在公職一天,就會持續守護國人食品安全,並依法究責所有涉及延誤通報的業者。

此次事件源於中聯油脂供應的大豆沙拉油驗出苯駢芘超標,約1300公噸問題油品流向福壽、福懋、泰山等下游業者,截至目前已確認共有18項產品、30個批號受影響,波及下游業者增至360家。食藥署已建置專區公布受影響產品及流向,供民眾查詢,並要求地方衛生局全面完成市面產品下架查核,同時擴大抽驗市售油品及持續稽查上游煉油廠,強化源頭管理。

衛福部調查指出,南僑早於5月13日自主檢驗時即發現產品苯駢芘超標,但未立即向地方衛生主管機關通報,而是於6月10日通知第一層下游福壽;福壽隔天再通知中聯,中聯於6月16日及25日陸續送驗,6月29日確認複驗結果超標後,直到6月30日才正式向主管機關通報。整體通報流程歷時逾一個半月,涉及多個環節延誤,衛福部認定已違反《食安法》相關規定。

石崇良表示,南僑雖是第一家自主檢驗發現異常的業者,但取得檢驗結果後未依規定立即通報地方衛生主管機關,同樣違反食安法,後續將由地方衛生局依法裁罰;至於福壽、泰山等中游業者,如經查已知悉油品異常卻未即時通報,或仍持續販售問題產品,也將由地方衛生局持續追查並依法究責。

衛福部指出,目前已要求地方衛生局全面查核問題商品下架情形,並持續擴大市售油品抽驗,不僅檢驗此次出問題的苯駢芘,也同步檢測其他油品安全指標;另將持續稽查仍供應油品的上游煉油廠,依專家建議在重要製程節點加強監測,降低類似事件再度發生的風險。

行政院長卓榮泰日前也表示,若查明業者涉及延誤或隱匿通報,政府將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從嚴究責,並要求相關單位全面檢討食品安全管理及通報機制。前食藥署長康照洲則認為,此次事件凸顯管理監督機制仍有待強化,建議政府擴大檢驗範圍,必要時啟動行政調查,釐清是否還有其他問題來源,全面檢討現行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中聯油脂致癌油事件時間軸
4月8日至10日: 中聯油脂出貨約1300公噸大豆沙拉油至福懋、福壽、泰山等下游業者。
4月13日: 中聯油脂將油品送交SGS進行檢驗。
4月22日: SGS初驗結果判定苯駢芘未超過法定標準。
5月13日: 南僑取得自主檢驗結果,發現油品苯駢芘超標,但未立即向地方衛生主管機關通報。
6月10日: 南僑通知第一層下游業者福壽油品檢驗異常。
6月11日: 福壽將檢驗異常情形通知中聯油脂。
6月16日: 中聯將油品送至愛之味實驗室檢驗,結果顯示苯駢芘4.68 μg/kg,約為法定標準2倍。
6月25日: 中聯再將油品送交SGS進行複驗。
6月29日: SGS複驗結果確認苯駢芘8.1 μg/kg,約為法定標準4倍,中聯確認油品超標。
6月30日: 中聯正式向衛福部食藥署通報;食藥署隨即啟動食安應變機制。
7月1日: 食藥署展開稽查,要求第一層18項產品、30個批號全面下架,並限期7月3日前完成。
7月3日: 衛福部與食藥署確認第二層受影響廠商,要求地方衛生局全面重新查核。
7月4日: 衛福部召開專家會議,決議含問題大豆沙拉油20%以上的加工食品須立即下架,20%以下產品須完成自主檢驗並提出安全證明。
7月5日: 食藥署公布首波受影響下游業者名單,共257家。
7月6日: 受影響下游業者增至360家,問題油品持續回收下架。
7月7日: 衛福部認定中聯油脂延遲通報且調查過程有不實陳述,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裁罰1億6520萬元,創中央開罰最高紀錄;另南僑、福壽、泰山等涉及延誤通報業者,也將依法究責。

【圖片來源:中央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