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婚假10/1起增至14天 休假遇例假、國定假日不計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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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婚假10/1起增至14天 休假遇例假、國定假日不計入
政府5月宣布台灣人口對策新戰略18項措施,包含婚假加碼,勞動部宣布,10月1日起,勞工婚假將比照軍公教人員,從8天延長為14天,增加的6天薪資負擔將由政府支應。
勞工婚假確定加碼。勞動部17日預告修正《勞工請假規則》第2條、第12條草案,勞工婚假將比照軍公教人員,由現行8日延長至14日,預定10月1日上路,婚假期間工資照給;新增的第9日至第14日共6日工資,由雇主先行給付後,再向勞動部申請補助。

勞動部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司長黃琦雅表示,新制上路後,登記結婚的勞工可向雇主申請14日婚假。至於婚假請休期間並未改變,原則上自結婚登記日前10日起算,須在3個月內請畢;若經雇主同意,則可延長至1年內休完。婚假也可依勞雇雙方約定,以日或小時作為請假單位。

值得注意的是,新制也設有銜接措施。若勞工在10月1日前已登記結婚,只要原有8日婚假尚未休完,且屆時仍在法定婚假請求期間內,就可適用新規定,婚假由8日增加至14日;若原本經雇主同意延長至1年內請畢,只要10月1日時仍在期限內,同樣適用新制。

婚假計算方式則是以「工作日」為主。勞工請婚假期間若碰到例假、休息日或國定假日,這些原本不必工作的日期不計入14日婚假,因此若搭配週休二日或國定假日,實際連續休假時間可能超過14天。

薪資部分,現行8日婚假工資仍由雇主負擔;新增的6日同樣維持工資照給,但為減輕企業成本,第9日至第14日工資由雇主給付勞工後,可再向勞動部申請補助,詳細補助辦法及申請流程將於修法發布時一併公布。

不過,婚假請休期限也出現不同意見。國民黨立委王育敏表示,各產業工作型態不同,加上現代新人登記結婚與宴客日期可能相隔數月甚至更久,建議政府進一步考慮將婚假直接放寬為登記後1年內均可請休,而不必再取得雇主同意。她也認為,增加婚假雖有助友善職場,但少子化涉及多重結構性因素,仍須同步檢視婚、孕、生育及育兒各階段的支持政策。

此次婚假加碼是政府「臺灣人口對策新戰略—家庭支持篇」措施之一。勞動部表示,後續還將推動產假、陪產檢及陪產假延長,以及育兒留停等措施,希望從新婚、懷孕到養育子女,逐步建立更完整的家庭支持與友善職場制度。

【圖片來源:中央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