憲法法庭判國會職權釋憲案部分違憲 卓榮泰:敬佩也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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憲法法庭判國會職權釋憲案部分違憲 卓榮泰:敬佩也尊重
行政院長卓榮泰表示,行政院尊重並敬佩憲法法庭對於捍衛憲政秩序、權力分立及保障人民權利的立場,將配合判決內容行使相關憲法職權,維護憲政精神。
憲法法庭今(25日)針對國會職權釋憲案作出裁決,宣告多項涉及總統國情報告、質詢權、國會調查權、國會聽證權、藐視國會罪及人事同意權的條文違憲,並立即失效。針對此判決,行政院長卓榮泰表示,行政院尊重並敬佩憲法法庭對於捍衛憲政秩序、權力分立及保障人民權利的立場,將配合判決內容行使相關憲法職權,維護憲政精神。

行政院於判決後發布新聞稿,說明憲法法庭在113年憲判字第9號判決中,對《立法院職權行使法》及《中華民國刑法》第141條之1的部分條文,認定多數項目違憲並應即刻失效。此次判決涉及總統國情報告的強制性、即時詢答義務的設置、人事同意權的擴大、調查權和聽證權的行使範圍,以及藐視國會罪的適用條款等方面,均因違反憲政分立及權力平衡原則,被大法官裁定不合憲法意旨。

卓榮泰表示,此次判決表達出憲法法庭對憲政制度的堅持與對人民權利的重視。他指出,行政院將依照憲法法庭的裁決,對相關法令做出適當調整,並強調此舉顯示出政府對維護民主價值的承諾。他也表示,行政院將持續推動法制完善,確保立法院、行政院及司法機構之間的權力平衡不致受損,繼續強化台灣的憲政體制。

【圖片為資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