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被微糖騙了! 手搖飲含糖量恐與實際差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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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被微糖騙了! 手搖飲含糖量恐與實際差很大
如選擇現場調製的飲料,因未標示全糖的添加量和該糖所含的熱量,消費者只能憑味覺來選擇糖的添加量,一不小心就容易攝取過量。食藥署提醒,不適合長期兒童食品的定義,是脂肪熱量占總熱量30%以上、飽和脂肪熱量占總熱量10%以上、鈉含量每份400毫克以上、額外添加糖所占熱量為總熱量10%以上。
為了保護判斷力較弱的未滿12歲兒童,食藥署規定零食、飲料、糖果、冰品業者,在下午5時至晚上9時間,禁止於兒童頻道刊播廣告,並不得以取代正餐的表徵呈現,及禁止贈送玩具來做促銷;針對不適合兒童長期食用的食品作定義:脂肪量占熱量為總熱量30%以上、飽和脂肪所占熱量為總熱量10%以上、鈉含量每份400毫克以上、額外添加糖所占熱量為總熱量10%以上。

此外,跟進歐美所採行的「醒目標示」措施,將熱量、飽和脂肪、糖、鈉,這4項與肥胖、慢性病有關的營養資訊,用簡易圖案標示於包裝的主展示面,幫助消費者做選擇。

對此,食藥署制定「連鎖飲料便利商店及速食業現場調製飲料標示規定」,若業者未依規定標示,可處以新台幣3萬至300萬元的罰鍰;若是標示錯誤或不實,則可處以新台幣4萬至400萬元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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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醫療網/記者林怡亭報導】2019/07/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