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立法院臨時會27日三讀通過《財團法人法》,透過「通用性規定」輔導與監督財團法人,包括政府捐助(公辦)及民間捐助(民辦)兩大類之財團法人。新法規定,民辦採低密度管理,公辦則採高密度管理,若無法達成當初成立目的,政府得命其解散。

民進黨29日下午舉行中常會,會後發言人邱莉莉表示,行政院副院長林錫耀在會中報告,希望「前瞻基礎建設計劃」能在立法院本會期通過審查,以及「財團法人法」能立專法解決,林也提到,行政院30日院會將通過《財團法人法》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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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統蔡英文21日召開執政決策協調會議,針對政府捐助成立的財團法人,要求行政院各部會於1個月清查所屬的財團法人現況,統一檢討,並請行政院年底前提出「財團法人法」草案。
行政院人事行政局長吳泰成昨天表示,政府捐助財團法人的專任顧問、專業人員,現行規定月薪以不超過機關次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