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多民眾喜歡上網販售藥物、化妝品或食品,小心可能因此觸法;臺南市政府衛生局指出,目前衛生福利部僅核准具資格者得於網路販售乙類成藥,並未核准網路等非實體店面的通路販售乙類成藥以外之藥品,一旦違法,依藥事法規定,可處以3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