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台中捷運隨機砍人案於8月13日在台中地方法院進行調解,但由於受害者與嫌犯家屬間的求償金額差距過大,調解未能達成共識,案件調解破局。此次調解涉及的雙方包括受害者長髮哥許男、台中捷運公司代表,以及嫌犯洪姓男子的父母。

而觀察三年內所有妨害名譽的判決,幾無人受自由刑的處分,顯見本罪的存在可能干擾新聞與言論自由,也有浪費司法資源之虞,建議妨害名譽犯罪予以除罪化,以民事訴訟處理妨害名譽行為可能造成損害。

劉憶如是拿出造假的公文附件,是可以被證明為假的陳述事實之事,妨害蔡英文的名譽跟選總統;而周玉蔻的案子,則是要經過司法幾個小動作,第一就是由民事法官改郭台銘告人代擬道歉文的五個字,把未經查證,全非事實,換成未經相當查證與事實不符,然後判周玉蔻雖有查證,但沒盡力查證,雖非故意,但屬過失,仍有侵權而判賠。
韓國籍交換學生張峻豪曾因酒駕撞死人,已服刑完畢,但未履行民事賠償部分,現被移民署收容等待離境;民主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