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機12日發生男子持刀挾人案,檢方認為涉犯刑法傷害、攜帶凶器犯剝奪行動自由、強制及恐嚇危安等罪嫌聲請羈押禁見。桃園地方法院今晚裁定,蔡男羈押2個月並禁止接見通信。
40歲吳姓男子疑因先前糾紛不滿,日前持刀闖入台中寶雲寺挾持1名女員工,要求司法單位到場;警方獲報到場,過程中偵查隊長涂志宏趁機奪刀,警方上前壓制將他送辦,檢方訊後聲押獲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