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立法院今日達成共識,決定不修改全民健康保險法第62條,而是通過一項主決議,要求衛生福利部在民國114年6月30日前,將健保點值提升至平均每點0.95元。

「全民健康保險法」第62條條文修正草案確保健保點值1點1元引關注,衛福部於今日(4日)召開記者會公布四點改革措施,以確保合理分配醫療資源並改善醫療支付制度。

依現行全民健康保險法規定,被保險人之眷屬如為尊親屬,需為直系血親關係且無職業者才能作為眷屬加保,若為姻親關係(公公、婆婆、岳父、岳母等)皆不能依附當眷屬加保,僅能依附在配偶或子女名下加保。

衛福部長薛瑞元日前表示,醫療政策面臨兩大重要課題:首先,是全民健保法修法,這是一件很大的事情,且是艱鉅的任務;再者,是人工生殖法,在修法過程中,面對著技術性和法律倫理上的重大挑戰,成為無可逃避且必須優先處理的法案。

依據全民健康保險法第1條規定,保險對象發生疾病、傷害或生育事故時,依本法規定給與保險給付。同法第47條規定,保險對象應自行負擔之住院費用。
行政院政務審查昨天針對出國停保提出每次復保必須繳3個月健保費折衷方案,將連同廢除停保,送請行政院長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