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鐵恐破產 強制接管法源立院暫擱
台灣高鐵營運持續虧損,明年更恐將面臨「支不抵債」,甚至破產。為確保運輸不中斷,交通部提案修改「獎勵民
台灣高鐵營運持續虧損,明年更恐將面臨「支不抵債」,甚至破產。為確保運輸不中斷,交通部提案修改「獎勵民間參與交通建設條例」,提供強制接管高鐵法源。修正案昨天在立院審議,但因朝野立委均有疑義,全案暫擱。
聯合報報導,交通部政務次長陳建宇表示,強制接管或收買,只有在高鐵無法維持正常營運時才會執行,現階段還是以改善高鐵財務為首要,強制接管只是高鐵改善方案配套之一。
交通部高鐵局代理局長胡湘麟說,高鐵千億資本額中有四百億是政府投資的特別股,若允許倒閉,政府權益也會受損。
陳建宇表示,高鐵財務改善方案目前仍協商中,預計本月底高鐵公司提出,屆時會有包括減資、增資、委外經營(OT)、延長特許與是否全民釋股等完整配套方案。
立委認為,既然強制接管只是高鐵改善方案配套措施之一,是否需要修法應該等本月底改善方案出爐後再議,全案遭到暫擱。
交通部修正獎參條例賦予接管高鐵的法源依據,引發民股不滿。代表高鐵五大原始股東之一的大陸工程的高鐵董事江金山不滿指出,交通部「違憲、違約、違信」,將循法律途徑捍衛股東權益。
江金山說,政府既要求原始股東接受交通部提出的財務改善方案,又對外放話說「與原始股東協商中」,實際上毫無協商,違背誠信。他說,高鐵近年在官方主導營運下,無視於財務赤字,決定新建三站、新購車輛,導致財務更惡化,現又將經營不善恐破產的責任推給原始股東。
高鐵局長胡湘麟駁斥,修正獎參條例目的是為了維持高鐵服務營運不中斷,是站在為公眾利益著想的立場,完全不會有侵占原始股東資產的問題;且若高鐵營運穩定,交通部自然也無權啟動接管。
交通部統計,高鐵資本額一○五三億元,營運七年來,累計虧損約五二二億元,未來折舊攤銷平均每年二三二億元,償還貸款每年一九二億元。若再加上明年將陸續判決的卅餘起特別股股利訴訟,合計股本加股息須償還高達五百億元,高鐵財務最快明年中就將出現危機。
修法接管高鐵 藍綠同聲砲轟
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昨(1)日審查「獎勵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條例草案」修正案,此法案為政府接管高鐵的法源依據,不過,藍綠立委一面倒質疑交通部已有合約機制可處理,為何還要增訂法條,決議交通部須向立院報告高鐵財務改善方案後再談修法。
經濟日報報導,交通部政務次長陳建宇表示,增訂條文是因為高鐵興建營運合約沒有強制接管的執行細節,為使法條明確化,以便未來若高鐵發生狀況,政府在接管時才不會受到高鐵董事會或股東會的干擾,萬不得已政府才會走接管這條路。
民進黨立委李昆澤質詢時表示,高鐵合約就有強制收買相關內容,為何政府不用?且增訂強制接管條文卻未講清楚接管時機、期間等,接管後政府要如何處理高鐵財務也隻字未提。
李昆澤指出,2009年前高鐵董事長殷琪下台、改由歐晉德接任時,交通部就實質掌控高鐵,四年前高鐵財務狀況在一般病房,現在卻嚴重到進入加護病房,未來政府接管後就可以讓高鐵變好嗎?
民進黨立委葉宜津質詢時表示,交通部對高鐵案一再強調要依合約走,既然如此,那就依合約處理高鐵,該倒就倒。她質疑交通部是因和五大原始股東談判遇到困難,所以才要修法。
對於立委質疑,陳建宇回應說,現在正和高鐵股東討論改善方案,10月底會向立法院報告,目前高鐵五大股東不接受交通部方案,希望維持經營現狀,這部分還在溝通中。
國民黨立委羅淑蕾、楊麗環、陳根德也表態反對,認為外界有很多質疑,既然合約已經存在,不如等財務改善方案提報後再來討論。
立委管碧玲認為,交通部接管後可以找一個團隊來經營高鐵,可能找特定財團接管,再與官股結合,最後把高鐵經營權轉給這家財團。且交通部修法等於鼓勵銀行團啟動三方融資協議,這是政府、民間和銀行三輸的大風暴。
【圖片為資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