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師分析《人工生殖法》漏5族群、赴國外代理孕母冒4風險 籲修法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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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行人工生殖法規定,民眾必須是有婚姻關係的夫妻,而且夫妻中有其中一方罹患不孕症,或是有主管機關公告的重大遺傳性疾病,經檢查評估後才可使用人工生殖科技。
不僅單身女性及同性伴侶的生育需求應被看見,何彥秉副院長指出,有先天無子宮、子宮有嚴重問題、患有全身性疾病(如:癌症、心臟與免疫疾病等)的3族群,他們生育機率近乎於零,代理孕母是生子的最後機會,但現行法規卻未開放,許多國人需要遠赴國外,可能因此要承擔以下4風險:
•高昂的價格
•語言不通、資訊不透明
•無法律保障
•代理孕母傳染病、不正當生活習慣未知
何彥秉副院長表示,在台灣生殖醫學這麼進步下,為何要讓國人多走冤枉路呢?如果醫療技術做得到,就應該要讓每個人有平等的生育權利,呼籲《人工生殖法》應修法,讓他們能有其他途徑一圓生子的機會。
本文經 健康醫療網 授權刊登,原文發表於此
【健康醫療網/記者吳儀文報導】2024/02/02
•高昂的價格
•語言不通、資訊不透明
•無法律保障
•代理孕母傳染病、不正當生活習慣未知
何彥秉副院長表示,在台灣生殖醫學這麼進步下,為何要讓國人多走冤枉路呢?如果醫療技術做得到,就應該要讓每個人有平等的生育權利,呼籲《人工生殖法》應修法,讓他們能有其他途徑一圓生子的機會。
本文經 健康醫療網 授權刊登,原文發表於此
【健康醫療網/記者吳儀文報導】2024/0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