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聯油脂案 檢方起訴4公司15人 6名高層被求刑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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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聯油脂案 檢方起訴4公司15人 6名高層被求刑7年
台中地檢署偵辦中聯油脂大豆沙拉油苯駢芘超標案,歷經47天偵查後於今(18)日偵結。檢方認定中聯油脂及下游福壽實業、福懋油脂、泰山企業涉嫌明知油品存在食安風險,仍延遲通報、回收並持續加工販售,依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加重詐欺等罪嫌,起訴4家公司及15名自然人,
台中地檢署偵辦中聯油脂大豆沙拉油「苯駢芘」超標案,歷經47天偵查後於今(18)日偵結。檢方認定中聯油脂及下游福壽實業、福懋油脂、泰山企業涉嫌明知油品存在食安風險,仍延遲通報、回收並持續加工販售,依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加重詐欺等罪嫌,起訴4家公司及15名自然人,共19名被告,並聲請沒收、追徵犯罪所得合計約8億8731萬元。

檢方調查,中聯油脂使用福壽、福懋及泰山共同採購的巴西黃豆原料製油,過去內部資料已曾示警原料可能產生多環芳香烴及苯駢芘污染風險,但中聯仍將黃豆熱損粒進料管制標準由0.5%放寬至5%。今年5月間,相關半成品經檢驗發現苯駢芘明顯超過法定限量,檢方認定公司未立即停止後續加工。

依起訴內容,中聯共產製7批、合計8478.88公噸的苯駢芘超標沙拉油,陸續交由福壽、福懋及泰山分裝、調合或販售。檢方認為,三家下游業者相關主管知悉異常後,未即時依規定停售、下架及通報,仍讓油品持續流向下游食品業者及市場。

檢方另查出,中聯6月30日向主管機關通報時,涉嫌將其中一批問題油品實際產量128萬9760公斤,申報為52萬2176公斤,短報76萬7584公斤,約占實際產量59.5%,影響主管機關掌握食品流向及判斷回收、下架範圍。

全案7月3日分案偵辦後,檢方陸續發動搜索,並聲押多名公司高層獲准。檢方認為相關業者身處食品安全重要防線,卻為避免營運損失而未及時阻斷問題產品,因此對中聯董事長蔡清松、總經理余凌�}、廠長陳振榮,以及福壽董事長洪堯昆、福懋總經理張志賓、泰山董事長劉偉龍等6名主要高層,建請法院依食安法相關罪名從重量刑至7年,並科以8000萬元罰金;另建請法院對4家公司依法科處罰金。

犯罪所得部分,檢方分別聲請沒收或追徵中聯約3.73億元、福壽約2億元、福懋約1.84億元及泰山約1.3億元,合計約8.87億元。部分被調查對象則因證據不足等原因未遭起訴,包括福懋董事長獲不起訴處分。

法院下午4時召開羈押庭審理後,陸續裁定余凌�}、中聯油脂廠長陳明榮與泰山企業股份有限公司前、後任總經理沈怡君與蔡國樑接續羈押禁見。

針對檢方偵結結果,食藥署表示尊重檢調偵查結果,後續將持續推動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案件移審法院後,相關被告刑責及4家公司責任,仍待法院進一步審理認定。

【圖片來源:中央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