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會首談ECFA 敲定中文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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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過一整天馬拉松協商,兩岸首次協商經濟合作協議終於在26日晚上落幕,雙方針對協議的名稱,基本結構、建
經過一整天馬拉松協商,兩岸首次協商經濟合作協議終於在26日晚上落幕,雙方針對協議的名稱,基本結構、建立雙方商談工作機制的問題交換了意見。在協議中文名稱方面,台灣稱之為“海峽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大陸方面稱之為“海峽兩岸經濟合作框架協議”,至於協議的英文名稱,這次協商並未加以討論。
昨天的協商從上午九點開始,一直到晚間六點多才結束,台灣“陸委會”經濟處處長李麗珍出面說明協商的成果。
李麗珍表示,雙方經過一整天的善意協商,已經有一些共識,雙方都認為兩岸研究單位所做的共同研究和建議,兩會先進行了評估,認為研究單位的共同建議和結論體現了兩岸經濟的現狀和特點,也反映了兩岸經濟發展的需要,有重要的參考價值。
李麗珍表示,雙方也覺得商簽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是未來雙方必須積極推動的事,雙方也認為協議的基本內容,必須包括兩岸間主要的經濟活動,包括貨品貿易、服務貿易的市場開放,以及原產地的規則,早期收獲的計劃,貿易救濟爭端解決,投資與經濟合作等等,今後雙方將按照業務功能和議題,進行協商。
李麗珍指出,這次雙方也針對經貿管理的規定、統計數據及稅則交換意見,後續還將進一步交換意見。此外,雙方也同意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應該本著先易後難、求同化異、循序漸進、積極穩妥的原則來推動。
李麗珍強調,台灣這邊強調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必須考量兩岸經濟規模的差異,合理務實地安排,雙方也希望盡快安排雙方主管部門協商文本的細節,在時機成熟時簽署協議。
【中評社 / 記者 李仲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