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涉違國安法案 香港高等法院重判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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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智英涉違國安法案 香港高等法院重判20年
香港壹傳媒集團創辦人黎智英涉及港區國安法案件,香港高等法院9日宣判,裁定黎智英所涉多項罪名全部成立,判處有期徒刑20年。
香港壹傳媒集團創辦人黎智英涉及港區國安法案件,香港高等法院今天宣判,裁定黎智英所涉多項罪名全部成立,判處有期徒刑20年。同案的前《蘋果日報》高層及相關團體成員亦分別被判6年多至10年不等刑期,3間《蘋果日報》相關公司各被罰款港幣300萬至450萬元。

法院裁定,黎智英及《蘋果日報》3家公司分別觸犯一項「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以及一項「串謀刊印、發布、出售、要約出售、分發、展示及或複製煽動刊物」罪;其中前者屬港區國安法罪行,後者為一般刑事罪行。黎智英另因涉入「反送中」運動期間與「重光團隊」、「香港故事」成員李宇軒相關案件,被加控一項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罪。

法院去年12月15日已裁定黎智英及相關公司罪名成立,今天進行量刑。判刑過程約30分鐘結束,法官未宣讀長達47頁的判刑理由書。宣判時,旁聽席傳出支持者啜泣聲,黎智英本人神情平靜,並向家人及支持者微笑示意,其妻李韻琴庭後戴墨鏡離開法院。

同案被告中,前壹傳媒行政總裁張劍虹被判6年9個月,《蘋果日報》副社長陳沛敏判7年,總編輯羅偉光、執行總編輯林文宗及主筆馮偉光各判10年,主筆楊清奇判7年3個月;「重光團隊」成員李宇軒判7年3個月、陳梓華判6年3個月。3間涉案《蘋果日報》公司則分別被判罰款。

黎智英現年78歲,自2020年12月起被還押至今已逾5年。本案為香港首宗勾結境外勢力的國安案件,備受國際關注。依港區國安法規定,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情節嚴重者最高可判終身監禁。

針對黎智英案,美國總統川普去年曾表示對判決感到難過,並透露已就此事向中國國家主席習近平提出釋放黎智英的請求,指黎智英年事已高且健康欠佳。外媒引述美方官員說法指出,川普曾在多個場合向中方呼籲釋放黎智英,但未見中方正面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