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委會:投保協議「不要期待太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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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委會:投保協議「不要期待太高」
江陳八會下周在台北舉行,兩岸兩會將簽署投資保障協議,陸委會經濟處長李麗珍昨天表示,兩岸投保協議不能解

江陳八會下周在台北舉行,兩岸兩會將簽署投資保障協議,陸委會經濟處長李麗珍昨天表示,兩岸投保協議不能解決所有問題,外界不要期待太高。

聯合報報導,李麗珍昨天出席「為兩岸投保協議把最後一關」座談會時表示,兩岸投保協議參考大陸與其他國家簽署的一百七十多個投保協議內容,希望能照顧各方需求,但由於兩岸體制不同,無法做到談判團隊爭取的滿分目標,協議簽署後,我方再繼續努力。

江陳八會將於九日在台北舉行,預定簽署海關合作協議和兩岸投保協議,其中,兩岸投保協議最受外界關注。目前,兩岸雙方已就協議內容達成共識,在P2P(投資人對投資人)部分,我方爭取到事先規劃的內容,但P2G(投資人對政府)的國際仲裁和廿四小時通報機制的「無例外原則」,並未達到我方原先爭取的目標。

P2P、P2G的爭端解決機制,確定都會列入協議文本,但廿四小時通報機制只會以適當方式呈現 。

在P2P商務糾紛部分,只要投資人雙方同意,可在兩岸或兩岸之外的任意第三地仲裁,不限大陸法律規定的只能在大陸仲裁。

P2G的爭端可採「多元化」解決方式,包括:行政(協調)、司法、協商、協處以及調解等五大途徑。行政或協調主要指投資人與政府之間出現糾紛,由上一級政府出面協調;司法是走法律訴訟;協商是指當事人雙方協商;協處是指兩岸政府協助處理;調解是指類似具有仲裁的方式。

主管兩岸事務的官員表示,「調解」的效果也最接近仲裁的強制力。投資人若遇法院不執行判決結果,或是對「司法」途徑的結果不滿意,雙方可採調解途徑。

在台商人身安全部分,依大陸刑事訴訟法修正案,拘留或監視居住必須在二十四小時通知家屬,但涉及「國家安全」或「恐怖犯罪活動」例外。我方則希望台商人身自由一經受限,任何情況,廿四小時內都要通知家屬或通報有關部門的「無例外原則」。這一「無例外原則」,未獲大陸方面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