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律賓公告:7/1起開放台灣旅客免簽停留14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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菲律賓公告:7/1起開放台灣旅客免簽停留14天
菲律賓政府於昨(19)日正式宣布,自今年7月1日起,台灣民眾持有效護照赴菲律賓觀光,將可享有免簽證待遇,最長停留14日。外交部對此表示誠摯歡迎,並指出此舉將有助於深化雙邊在經貿、投資及觀光等多領域的合作關係。
菲律賓政府於昨(19)日正式宣布,自今年7月1日起,台灣民眾持有效護照赴菲律賓觀光,將可享有免簽證待遇,最長停留14日。外交部對此表示誠摯歡迎,並指出此舉將有助於深化雙邊在經貿、投資及觀光等多領域的合作關係。

根據菲律賓駐台代表處馬尼拉經濟文化辦事處19日發布的公告,台灣護照持有人若以觀光為目的,可自7月1日起免簽入境菲國停留14日。公告同時提醒,該免簽待遇不得延期,亦不得轉換其他類別簽證。如欲申請超過14天或非觀光類簽證者,仍須依照現行規定辦理。

入境須備文件 確保順利通關
為順利入境,菲方也明確列出四項必要資料:
1.護照效期至少為六個月(以離境日計);
2.已確認的飯店訂房紀錄;
3.足以支付在菲期間的財力證明;
4.回程或前往第三國的機票。

如逾期停留或轉換簽證類別,需提前申請相關簽證並提供身分證影本、簽證申請表、來回機票及其他文件。多次入境、長期簽證等則維持既有規定辦理。

外交部表示,該案經過兩國政府多年積極協調與交涉,終於獲致成果,展現雙邊友好與互惠合作的實質進展。早於6月13日,外交部長林佳龍出席菲律賓國慶酒會時,亦宣布延長菲國民眾赴台免簽待遇一年,顯示台菲雙方互動日益密切。

外交部指出,這項互惠免簽措施將進一步促進民間交流,增進雙邊旅遊人數與經濟活動。林佳龍對菲國政府務實推動台菲關係表示肯定,強調這是台灣「總合外交」的重要里程碑。

外交部提醒,國人赴菲期間應遵守當地法律規定,注意個人與財務安全。如遇突發狀況,可聯繫以下單位尋求協助:
•駐菲律賓代表處緊急聯絡電話:+63-917-819-4597
•外交部緊急聯絡中心電話:0800-085-095

【圖片來源:翻攝自馬尼拉經濟文化辦事處 - MECO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