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男市場砍警遭開槍擊斃 警政署長:支持用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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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栗市南苗市場今(4)日上午40歲鍾姓男子在市場內持刀拒捕,並攻擊前往處理的員警,造成一名警員頭部重傷。警方在情況急迫、維護現場民眾安全下依法開槍制止,鍾嫌胸腹中彈,送醫搶救後不治,另有一名熱心民眾遭流彈擊中左手掌受傷。苗栗警分局強調,員警用槍時機符合法規,全案已由檢警介入調查。
苗栗市南苗市場今(4)日上午發生重大持刀衝突事件。40歲鍾姓男子在市場內持刀拒捕,並攻擊前往處理的員警,造成一名警員頭部重傷。警方在情況急迫、為維護同仁及現場民眾安全下依法開槍制止,鍾嫌胸腹中彈,送醫搶救後不治,另有一名熱心協助制伏的民眾遭流彈擊中左手掌受傷。苗栗警分局強調,員警用槍時機符合法規,全案已由檢警介入調查。警政署長張榮興說,男子有攻擊員警行為,支持第一時間使用槍械強勢執法。
警政署長張榮興下午會同苗栗縣長鍾東錦、縣警局長李忠萍等人前往衛福部苗栗醫院探視慰問受傷員警。針對苗栗南苗市場員警執勤遭持刀攻擊、進而開槍制伏嫌犯事件,警政署長張榮興明確表態,對員警於第一時間依法使用警械的作為「表示支持」。張榮興指出,當時嫌犯已實際持刀攻擊員警,對同仁生命安全構成立即且明確威脅,在此情況下,員警依《警械使用條例》採取開槍制止,屬於正當且必要的執法行為,警政署立場一致力挺基層同仁。
張榮興強調,警察面對暴力行為時,首要任務是保護自身安全與周遭民眾生命,對於已出現攻擊行為、且無法以其他手段即時排除危害的狀況,警方有責任果斷處置。他也表示,警政署將持續強化員警訓練與執勤支援,確保同仁在第一線面對突發暴力事件時,能依法、適切運用警械。
苗栗縣警察局苗栗分局指出,事件發生於上午7時45分左右,當時南苗市場正值人潮眾多時段。鍾姓男子先向攤商借手機未果,仍手持折疊刀滯留攤位旁,並聲稱要找人討錢,拒絕放下刀械,引發市場攤商及民眾恐慌,市場管理人員隨即通報警方到場。
警方獲報後派遣員警趕抵現場,多次以言語勸說並喝令鍾男棄械,但鍾男情緒激動、不聽指令,警方隨即噴灑辣椒水試圖控制局面。不料鍾男仍持刀逼近,並在市場內移動。過程中,朱姓員警上前制伏時,遭鍾男持刀朝頭部連砍兩刀,造成左額與頭頂分別約7公分、10公分撕裂傷,當場大量出血。
現場多名熱心民眾見狀上前協助,希望制止鍾男繼續攻擊。苗栗警分局說明,當時鍾男與受傷員警近距離扭打,仍緊握刀械,對員警生命構成高度危險。另一名李姓員警與雙方距離僅約2至3公尺,眼見同仁遭受致命攻擊,遂依《警械使用條例》第4條第1項第5款規定,為防止同仁生命遭受重大危害,當機立斷開槍制止。
警方共射擊2發,其中1發擊中鍾嫌胸腹部,另1發不慎波及一名協助制伏的羅姓民眾左手掌。苗栗縣消防局隨即派遣救護人員,將受傷員警、鍾嫌及受傷民眾分別送往衛福部苗栗醫院及大千醫院救治。
苗栗醫院指出,朱姓員警因頭部重創,出血量約500至1000cc,經緊急縫合、輸血後生命徵象穩定,電腦斷層檢查顯示顱骨局部骨裂,目前已轉入加護病房接受後續治療。羅姓民眾左手掌槍傷,意識清楚,治療中。至於鍾嫌,左上臂、左胸及左腹均有槍傷,經緊急手術仍於中午宣告不治。
苗栗地檢署表示,已指派防範危害公眾攻擊應變小組成員邱舒虹檢察官指揮偵辦,將釐清事發經過及警械使用情形。苗栗警分局強調,員警用槍時機符合警械使用條例規定,屬正當防衛與依法執行職務,將全力協助司法調查。
警方初步調查,鍾男並非市場攤商,過去曾在其他市場活動,並有殺人未遂、傷害及襲警等前科,長期有吸毒、酗酒及精神狀況不穩紀錄。警方也澄清,此案並非隨機傷人事件,相關動機仍待進一步釐清。
事件引發社會高度關注,許多民眾在網路上聲援員警合理用槍,呼籲保障第一線執法人員安全。苗栗市長余文忠第一時間趕赴現場及醫院探視傷者,感謝員警與熱心民眾在危急時刻挺身而出,並提醒民眾若遇突發暴力事件,應以自身安全為優先,迅速遠離並通報警方,共同維護公共安全。
警政署長張榮興下午會同苗栗縣長鍾東錦、縣警局長李忠萍等人前往衛福部苗栗醫院探視慰問受傷員警。針對苗栗南苗市場員警執勤遭持刀攻擊、進而開槍制伏嫌犯事件,警政署長張榮興明確表態,對員警於第一時間依法使用警械的作為「表示支持」。張榮興指出,當時嫌犯已實際持刀攻擊員警,對同仁生命安全構成立即且明確威脅,在此情況下,員警依《警械使用條例》採取開槍制止,屬於正當且必要的執法行為,警政署立場一致力挺基層同仁。
張榮興強調,警察面對暴力行為時,首要任務是保護自身安全與周遭民眾生命,對於已出現攻擊行為、且無法以其他手段即時排除危害的狀況,警方有責任果斷處置。他也表示,警政署將持續強化員警訓練與執勤支援,確保同仁在第一線面對突發暴力事件時,能依法、適切運用警械。
苗栗縣警察局苗栗分局指出,事件發生於上午7時45分左右,當時南苗市場正值人潮眾多時段。鍾姓男子先向攤商借手機未果,仍手持折疊刀滯留攤位旁,並聲稱要找人討錢,拒絕放下刀械,引發市場攤商及民眾恐慌,市場管理人員隨即通報警方到場。
警方獲報後派遣員警趕抵現場,多次以言語勸說並喝令鍾男棄械,但鍾男情緒激動、不聽指令,警方隨即噴灑辣椒水試圖控制局面。不料鍾男仍持刀逼近,並在市場內移動。過程中,朱姓員警上前制伏時,遭鍾男持刀朝頭部連砍兩刀,造成左額與頭頂分別約7公分、10公分撕裂傷,當場大量出血。
現場多名熱心民眾見狀上前協助,希望制止鍾男繼續攻擊。苗栗警分局說明,當時鍾男與受傷員警近距離扭打,仍緊握刀械,對員警生命構成高度危險。另一名李姓員警與雙方距離僅約2至3公尺,眼見同仁遭受致命攻擊,遂依《警械使用條例》第4條第1項第5款規定,為防止同仁生命遭受重大危害,當機立斷開槍制止。
警方共射擊2發,其中1發擊中鍾嫌胸腹部,另1發不慎波及一名協助制伏的羅姓民眾左手掌。苗栗縣消防局隨即派遣救護人員,將受傷員警、鍾嫌及受傷民眾分別送往衛福部苗栗醫院及大千醫院救治。
苗栗醫院指出,朱姓員警因頭部重創,出血量約500至1000cc,經緊急縫合、輸血後生命徵象穩定,電腦斷層檢查顯示顱骨局部骨裂,目前已轉入加護病房接受後續治療。羅姓民眾左手掌槍傷,意識清楚,治療中。至於鍾嫌,左上臂、左胸及左腹均有槍傷,經緊急手術仍於中午宣告不治。
苗栗地檢署表示,已指派防範危害公眾攻擊應變小組成員邱舒虹檢察官指揮偵辦,將釐清事發經過及警械使用情形。苗栗警分局強調,員警用槍時機符合警械使用條例規定,屬正當防衛與依法執行職務,將全力協助司法調查。
警方初步調查,鍾男並非市場攤商,過去曾在其他市場活動,並有殺人未遂、傷害及襲警等前科,長期有吸毒、酗酒及精神狀況不穩紀錄。警方也澄清,此案並非隨機傷人事件,相關動機仍待進一步釐清。
事件引發社會高度關注,許多民眾在網路上聲援員警合理用槍,呼籲保障第一線執法人員安全。苗栗市長余文忠第一時間趕赴現場及醫院探視傷者,感謝員警與熱心民眾在危急時刻挺身而出,並提醒民眾若遇突發暴力事件,應以自身安全為優先,迅速遠離並通報警方,共同維護公共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