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岸聯合搜救演練突破當年“公務船”禁忌
兩年一度的兩岸海上聯合搜救演練日前在廈門、金門附近海域進行。就此,澳門新華澳報評論員富權今日撰文《兩
兩年一度的兩岸海上聯合搜救演練日前在廈門、金門附近海域進行。就此,澳門新華澳報評論員富權今日撰文《兩岸聯合搜救演練突破當年“公務船”禁忌》表示,現在,作為“保七總隊”的後身的“海巡署”,竟然可以與大陸聯合進行搜救演練,並在廈門、金門海域進行,那就證明,在台灣方面承認“九二共識”之下,過去曾經出現過的政治障礙可以迎刃而解。文章詳論如下:
就在馬英九斬釘截鐵拒絕兩岸合作保衛南海諸島和釣魚島之際,兩年一度的兩岸海上聯合搜救演練,卻於八月三十日在廈門、金門附近海域進行。這場雙方有六百人參與的聯合演練,本不值得大驚小怪,但大陸交通運輸部副部長徐祖遠率領陸方人員,與台灣“海巡署”副署長鄭樟雄,登上台灣官方的“台南艦”,“同台指揮,同台觀摩”,寫下大陸官員首次登上台灣官方艦艇的新紀錄,卻是令人感慨。
據報道,這次“二零一二年海峽兩岸海上聯合搜救演練”,在台灣海峽的廈門、金門海域舉行。這是自二零一零年以來,海峽兩岸海上搜救力量再次共同進行的大規模海陸空聯合搜救演練。本次演練的主題是“強化搜救合作、共建平安海峽、維護兩岸三通、共創兩岸雙贏”。大陸交通運輸部副部長徐祖遠以海峽兩岸航運交流協會名譽理事長的名義,台灣“海巡署”副署長鄭樟雄以中華搜救協會名譽理事長的名義,共同擔任此次演練總指揮。雙方共動員了六百餘人,台方共出動船艦十八艘,陸方也出動了船艦十一艘;台方出動直升機兩架,陸方出動直升機一架。演練區域在廈門島與大、二、三膽島和青嶼間海域,約六.二平方公里,這也是金廈“小三通”船隻必經之路,因此有七航次停駛。現場由台方以“台南艦”作為觀禮台,與兩年前陸方搭建海上平台做觀禮台相較,是新的突破。雙方船、機都懸掛外形為U字象徵“聯合”,並有代表“和平”橄欖枝等標誌演練專用旗。演練模擬一架自台北飛往廈門的兩岸直航客機,飛行途中發生引擎故障,緊急迫降於台灣海峽的廈門、金門海域。飛機在迫降過程中擦撞一艘小三通客輪“平安論”,客輪起火,飛機機身撞擊海面激起湧浪造成附近兩艘作業漁船翻覆,數十人落水。事故發生後,兩岸搜救機構立即啟動應急預案,派出直升機前往救援傷勢嚴重人員,派出潛水夫救助被扣在翻覆漁船內的遇險漁民,協調公務船舶、專業和社會搜救力量搜救其餘落水人員,過駁遇險飛機和客輪上人員。經全力救助,遇險人員全部被救起,客輪大火被撲滅、堵漏作業完成並恢復動力後被護送回港,迫降飛機被拖帶到安全水域。
由於就在演練期間,馬英九再次強調不會在南海諸島及釣魚島問題上與大陸合作,故而這次兩岸海上聯合搜救演練,就使人產生遐想。誠然,兩岸海上聯合搜救演練與兩岸合作“保釣”議題,不可相提併論。前者是屬於內政事務及民事項目,實際上台灣方面是由類似於大陸的海上邊防武警的“海巡署”為主練方,而“海巡署”的前身主要是屬於“內政部”的“警政署”的“保七總隊”;而大陸方面則是由交通運輸部出面;而後者則是抗禦外敵入侵、保衛國土的國防事務。不過,這次演練仍然出現了幾個重大的突破。
其一、突破所謂“海峽中線”。由於演練地點是在廈門、金門海域,就必然是在所謂“海峽中線”以西海域。儘管金門海域傳統上也是由台灣方面管理,但在搜救演練過程中,台灣方面的艦艇必然會使用到大陸管理的海域,而大陸的直升機也必然會飛到台灣方面管理的海域的上空。
其二、大陸方面的官員登上了台灣官方的“台南艦”,參與指揮。儘管雙方都戴上了民間組織的“白手套”,但卻創下了大陸官員首次登上台灣官方艦艇的紀錄。既然是對等,或許在下次演練時,由大陸方面作東,台灣“海巡署”的官員也將登上大陸的指揮艦。
其三,這次參與演練的雙方船機,全部都是“公務船”、“公務機”,而非民間船隻和民航機。
這就使人想起了在李登輝時代,導致海峽兩會談判失敗的“公務船”及“海上司法管轄權”的問題。實際上,在一九九三年四月的“汪辜會談”中,雙方簽署的《汪辜會談共同協議》,確定在本年內,就“違反有關規定進入對方地區人民的遣返及相關問題”、“有關共同打擊海上走私、搶劫等犯罪活動問題”、“協商兩岸海上漁事糾紛之處理”等議題,進行事務性協商。在隨後的六次副秘書長會談和兩次“唐焦會談”中,先後就多項問題達成共識。一九九五年一月下旬,兩會第七次副秘書長事務性協商和第三次“唐焦會談”在北京舉行,雙方幾經談判,最後在“劫機犯遣返”、“偷渡客遣返”兩項議題上, 由於海協會提出“一項協議,兩種用詞”的變通手法,海基會也同意,因此迅速達成共識,完成簽署文本,釣魚台國賓館也已佈置了簽署儀式的會場;但有關“兩岸漁事糾紛調處”議題,因為時任“陸委會”主委的黃昆輝在台北遙控,在“司法管轄權”及“公務船”問題上糾紛不休,試圖借此凸顯台灣“對等政治實體地位”,並堅持要以“捲包袱”、“連環套”的方式,三項議題一起簽署。結果,因為“漁船糾紛”議題尚未達成共識,導致已達成共識的“遣返劫機犯”、“遣返偷渡客”協議也未能簽署。
當時除了秘書長層級的“唐焦會談”,是由海協會常務副會長唐樹備與海基會副董事長兼秘書長焦仁和主談之外,還有一個副秘書長層級的事務性協商,在上述“三項議題”方面,是由海協會副秘書長孫亞夫與海基會副秘書長許惠祐主談。在當時,李登輝對參與兩岸談判人員的指導思想,是談判第一線人員必須具備法律專業知識,而許惠祐是法學博士;而大陸方面的談判前線人員,則以歷史上“國共談判”的傳統,以政治人才為主。許惠祐運用其法律人咬文嚼字的主要談判特色,在談判中製造了許多障礙,忠實地執行了李登輝、黃昆輝的談判指導思想。後來,他在其《變與不變--往後跑的黑馬許惠祐》一書中,還洋洋自得地大談他在兩會談判中扮演“烏鴉”角色的過程。
還有一個巧合的情況的是,今次台方參加聯合演練的“海巡署”,許惠祐就曾出任過署長。台灣當局為統一岸海事權,發揮整體海巡功能,於二零零零年一月二十八日成立“行政院海岸巡防署”,將原“國防部”海岸巡防司令部、“內政部”警政署水上警察局(其前身是“保七總隊”),及“財政部”關稅總局的緝私艦隊等執行海巡任務單位納編進去。其職掌之一就是,“海上交通秩序之管制及維持事項”,“海上救難、海洋災害救護及海上糾紛處理事項”,及“漁業巡護及漁業資源之維護事項”。而當年許惠佑參與製造障礙的“兩岸漁事糾紛調處”協議,所強調的“公務船”,就是“保七總隊”的海巡艇。
現在,作為“保七總隊”的後身的“海巡署”,竟然可以與大陸聯合進行搜救演練。並在廈門、金門海域進行,那就證明,在台灣方面承認“九二共識”之下,過去曾經出現過的政治障礙,可以迎刃而解。
【中評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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