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一聯邦上訴法院裁定違憲 歐巴馬醫改法案受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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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一聯邦上訴法院裁定違憲 歐巴馬醫改法案受挫
美國一家聯邦上訴法院12日裁定,總統貝拉克·歐巴馬推行的醫療保險改革法案中強制個人投保

美國一家聯邦上訴法院12日裁定,總統貝拉克·歐巴馬推行的醫療保險改革法案中強制個人投保的關鍵條款違反憲法。

醫改法案是歐巴馬執政以來最重要的立法成果之一,而強制投保是法案核心內容。預計美國政府司法部會提起上訴,由最高法院做出最終裁決。

直指關鍵條款

位於美國佐治亞州亞特蘭大市的第十一巡迴上訴法院一個3人法官小組裁定,醫改法案強制投保條款超越憲法賦予國會管理經濟的權力範圍,因而違反憲法。不過,這不意味著整部法案無效。

總統歐巴馬2010年3月簽署醫改法案,計劃今後10年投入9400億美元,把3200萬人納入醫保體系,將醫保覆蓋率從85%提升至95%,接近全民醫保。從2014年開始,大多數公民必須購買醫療保險,否則遭受罰款。

法官小組中,喬爾·杜比納和弗蘭克·赫爾認定強制投保條款違憲,斯坦利·馬庫斯認為不違憲,最終以多數意見為準。

杜比納和赫爾在一份207頁意見書中說,國會不能強制要求民眾“與私營保險商簽訂合同,購買一份覆蓋他們從出生到死亡的昂貴保險產品”。

馬庫斯在一份84頁文件中表達反對意見,認為杜比納和赫爾忽視過去兩百年間國會權力呈指數級增長“這一不可否認的事實”。在馬庫斯看來,國會有權通過管理跨州範圍經濟事務的法律。

反對一棍打死

強制投保條款旨在吸納更多民眾、特別是年輕人和健康人群投保,從而減小整體保險賠付風險,有效降低保險費率。

美國26個州政府反對這一條款,向聯邦法院提起訴訟。佛羅�媢F州聯邦法院法官羅傑·文森1月裁定,不僅強制投保條款違憲,而且整部醫改法案無效。

第十一巡迴上訴法院隨後復審,12日推翻文森關於整部法案無效的裁決。判決書認定,“法案大部分條款與私營保險商無關,更不涉及強制個人投保”。

得知最新裁決後,密歇根州司法部長比爾·許特、亞拉巴馬州司法部長盧瑟·斯特蘭和得克薩斯州司法部長格雷格·阿博特表示歡迎。阿博特甚至斷言,歐巴馬醫改法案“接近玩完”。

美聯社分析,第十一巡迴上訴法院是美國最為保守的上訴法院之一,但審理這起案件的3名法官是隨機選出,沒有鮮明的保守主義或自由主義烙印。

認為強制投保條款違憲的兩名法官中,杜比納由前任總統、共和黨人喬治·H·W·布希任命,赫爾由前任總統、民主黨人比爾·克林頓任命。

遭遇重大挫折

一些分析師認為,強制投保條款是整部法案的基石,遭裁定為違憲是歐巴馬醫改努力受到的重大挫折。

白宮辯解,憲法賦予國會管理跨州事務的權力,包括醫保。司法部可能要求第十一巡迴上訴法院重審這項裁決,或者向最高法院提起上訴。

多家聯邦法院先前受理與醫改法案相關的訴訟,就是否違憲做出不同裁決。今年6月,一家位於俄亥俄州辛辛那提的聯邦上訴法院裁定這部法案合乎憲法。

不少人認為,鋻於各執法區聯邦法院意見不一致,最高法院有必要做出澄清。�堣h滿大學法學院教授卡爾·托拜厄斯說:“需要給出全國性的聲明。如果不同執法區的巡迴法院裁決不一致,幾乎不可能實施(這部法案)。最高法院現在或許認識到有必要表態。”

洛杉磯醫保事務律師彼得·�堜_介紹,州一級立法機構通過涉及強制投保條款的法律不違反憲法,馬薩諸塞州便有類似法律。至於聯邦層面是否能夠這樣做,最高法院迄今從未表態。


【中新網 楊舒怡】


歐巴馬醫改法案部分有效 最大輸家實為醫保公司


據香港《文匯報》14日報導,美國總統歐巴馬上任後積極推動醫保改革,去年立法的《平價醫療法》當地時間12日卻被上訴法院裁定違憲,令醫保改革前路茫茫。分析指,表面上,共和黨明顯打贏一仗,但由於法院僅裁定強制參保條款違憲,其餘部分仍然有效,最大輸家其實是醫保公司,民主黨不但未必介懷,還可能對裁決樂觀其成。 

據報導,目前美國約有5000萬人沒有基本醫療保險,醫院及納稅人被迫每年代為支付高達430億美元(約合人民幣2749億元)。民主黨控制的國會去年3月通過立法,規定由2014年起,美國所有18歲或以上的民眾必須終生購買保險,否則會遭到稅務懲罰,政府則會給予無力付款的民眾津貼。

據介紹,強制參保條款是歐巴馬醫改法案的重點,能使3200萬未投保的民眾被納入醫保“保護傘”下,令美國全國醫保覆蓋率提升至95%,並要求保險公司接受已患病的民眾投保。

分析認為,美國民主黨其實並非很支援強制投保,最支援的是可賺大錢的保險公司。保險公司要求全民強制參保,才願意接受早已患病的投保人。民主黨當初為平息保險公司的反對聲音,支援全民投保只是權宜之計。若該條款最後被刪除,其餘部分仍有效,保險公司將被迫繼續接受患病者的投保,民主黨也可達成全民醫保的目標,民主黨何樂而不為?


【中新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