滬扣日貨船 抵二戰損失<br />陸扣押日商船 日企憂心
陸扣押日商船日企憂心上海法院下令扣押日本商船三井株式會社1艘鐵礦運輸輪,以賠償兩國1937年交戰前,
陸扣押日商船 日企憂心
上海法院下令扣押日本商船三井株式會社1艘鐵礦運輸輪,以賠償兩國1937年交戰前,向中國大陸租賃2艘船隻其後遭擊沉的損失。這是大陸法院首次下令扣押與二戰相關的日本資產。
彭博報導,在日中陷入釣魚台領土爭議及日本政治人物前往供奉二戰戰犯的靖國神社參拜之際,日本船隻遭扣押,反映出雙方關係緊繃。
研究中日關係的英國曼徹斯特大學專任講師鈴木章悟(Shogo Suzuki)表示,這是大陸法院首次下令扣押與二戰相關的日本資產,且可能使日本貿易蒙上陰影。
鈴木說:「三菱、三井等眾多日本主要公司,自戰前就存在,都可能受到某種程度的牽連。」
鈴木並說:「日本公司現階段無法輕易置身事外,我認為它們將會相當擔心。」
日中之間的爭議日漸轉向法庭,大陸法官上月受理控告2家日本公司的案件,包括被控在戰時強迫勞動的日本三菱綜合材料公司在內。
針對大陸民眾向上海海事法院控告商船三井株式會社的案件,上海海事法院判商船三井敗訴,須支付29億日圓(約新台幣9億元),但日商不理會。
法院19日晚間突然宣布,扣押正停靠在浙江嵊泗馬跡山港的商船三井大型鐵礦運輸輪。
日本內閣官房長官菅義偉上午在例行記者會上表示,至感遺憾,大陸此舉不符1972年陸日建交聲明揭示的精神,使寒蟬效應危及在陸日商。
菅義偉表示,日本政府深感憂慮,期待中國大陸當局採取適當措施及提供相關資訊,並循外交管道展開交涉,同時與商船三井研議具體對策。
大陸外交部發言人秦剛21日說,這是普通商業糾紛,與戰爭賠償無關,大陸仍將依法保護外資企業的合法權益。
大陸外交部21日下午舉行例行記者會,媒體提問大陸法院扣押日船是否違背「中日聯合聲明」中有關放棄戰爭賠償的精神?秦剛回答提問時作上述表示。
秦剛說,大陸當局堅持和維護「中日聯合聲明」各項原則的立場沒有變化,並將「繼續依法保護外國在華(中國大陸)投資企業的合法權益」。【中央社】
上海法院扣押日船 賠二戰損失
中國民間首宗對日索償勝訴案近日正式執行判決,上海海事法院將商船三井株式會社一艘輪船扣押,以賠償中威輪船公司在二戰期間的損失。這場對日索賠世紀之案從中威創始人陳順通始,經祖孫三代,最終其孫索償成功。
明報報導,上海海事法院發布消息,上周五,為執行生效判決,在浙江嵊泗馬跡山港扣押商船三井株式會社的「BAOSTEEL EMOTION」貨輪實施扣押。案件原告中威公司由有「中國船王」之稱的陳順通創辦,他在1930年成立中國第一家獨資海運公司,擁有4艘輪船,其中「順豐」號是當時全國最大貨輪,前特首董建華的父親董浩雲曾是陳的助手。
董建華父曾為創辦人助手
1936年10月,中威將「順豐」號與「新太平」號輪船租給日本大同海運株式會社,為期12個月。次年中日開戰,租約期滿後,兩艘船卻下落不明。大同稱兩輪被日本軍方「依法捕獲」,所有權歸日本遞信省(相當於交通部)。1947年,陳向國民政府、駐日美軍司令發信求援後才得知,兩艘船早在戰時沉沒,大同卻一直秘而不告。陳從此一病不起,兩年後鬱鬱而終,臨終前立下遺囑,要兒子陳恰群繼續追討。
租船予日商 日軍「捕獲」
陳恰群遷居香港,1961年赴日本再為索償奔波。3年後,日本政府稱兩輪被「捕獲」一事查無實據,不予認可。陳恰群聘請日本著名律師緒方浩,經歷3年民事調停,日仍拒絕賠償。1970年,陳恰群在東京起訴日本政府,歷時4年,耗費60萬美元,但1974年的判決是「時效消滅」,已無錢上訴的陳恰群被視為撤訴。
2007年滬法院判賠2.2億
1987年,中國《民法通則》施行,案件可在中國本土受理。當時陳恰群已中風癱瘓,第三代陳震、陳春兄弟開始接力,組建多達56人、來自內地、香港、台灣和美國的龐大律師團,於1988年起訴稱,大同海運從1937年8月未支付租金,還船日期過後仍佔有和使用兩輪直至沉沒,向收購大同海運的日本三井船舶株式會社追索租金及損失人民幣約20億。
此案於1991年首次審理,陳恰群在1992年4月去世,當年的律師團後來亦有五分之一的人離世。「想起來真是一場悲壯的索賠」,陳春說,「我從小就在中威的案子�堛齯j,我一出生,(我們家族)就在追索這兩條船」。因為年代久遠、材料浩繁,其間又枝節橫生,從起訴到一審長達20年。2007年,法院一審判被告賠償29億餘日元(約2.2億港元),2010年終審維持原判。但被告在敗訴後以各種理由拖延,法院至早前才將輪船扣押。
【圖片為BAOSTEEL EMOTION貨輪資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