盧秀燕再批中央護航台糖 籲依法究責通報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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盧秀燕再批中央護航台糖 籲依法究責通報責任
中聯油脂苯駢芘(BaP)超標事件持續延燒,台中市長盧秀燕再度質疑中央護航台糖,批評經濟部及衛福部將未通報業者形容為「好寶寶」,要求依法究責。她並表示,台灣高等檢察署主任檢察官陳宏達提出不同法律見解,展現司法獨立精神,值得肯定。
中聯油脂苯駢芘(BaP)超標事件持續延燒,台中市長盧秀燕今天再度質疑中央護航台糖,批評經濟部及衛福部將未通報業者形容為「好寶寶」,要求依法究責。她並表示,台灣高等檢察署主任檢察官陳宏達提出不同法律見解,展現司法獨立精神,值得肯定。

盧秀燕表示,根據法院裁定內容,台糖今年5月得知中聯油脂311號油槽原料油苯駢芘超標後未依法通報,台中市政府已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裁罰中聯油脂及福懋油脂各新台幣300萬元,並完成311號油槽問題油品封存。

她指出,中央主管機關應負起食品安全管理責任,但經濟部及衛福部卻為台糖辯護,將未通報行為形容為「好寶寶」、「無辜」,質疑中央護航、包庇及未落實食安把關。

盧秀燕表示,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規定,只要食品或原料具有危害食品安全之虞,即應依法通報並接受管理。她引用台灣高檢署主任檢察官陳宏達公開發表的法律見解指出,業者掌握相關資訊後即可能負有主動通報義務,認為相關見解凸顯依法行政的重要性,並讚揚陳宏達展現司法獨立與維護食安的立場。

對於外界質疑台糖食用油業務主管機關應屬高雄市政府,而非台南市政府,盧秀燕表示,台糖總公司登記設立於台南,相關資訊均可公開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