減少跨區收費糾紛 彰化縣調整計程車費率與台中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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減少跨區收費糾紛 彰化縣調整計程車費率與台中一致
彰化縣府指出,縣內計程車費率將調整成與台中一致,起跳價原為1.5公里100元調為1.25公里85元,續程每250公尺加收5元改成每200公尺5元,春節加收從100元改50元。
綜合報導,彰化縣府指出,縣內計程車費率將調整成與台中一致,起跳價原為1.5公里100元調為1.25公里85元,續程每250公尺加收5元改成每200公尺5元,春節加收從100元改50元。

據彰化縣政府網站消息,彰化縣計程車費率調整案,經彰化縣政府市區汽車客運業暨大眾運輸業審議會進行審議通過,並公告於113年1月1日零時起實施。調整費率如下:

(一) 起跳:1.25公里85元。
(二) 續程:每200公尺加收5元,延滯計時(車速每小時5公里以下)累計每60秒加收5元。
(三) 夜間時段(23:00~06:00):加20元。
(四) 春節:依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布春節期間加收起程運價50元。

縣府交通處強調,彰化縣計程車費率調整後,將與臺中市費率一致,可減少跨區收費糾紛。並請計程車業者落實按表收費,遵守各重要場站排班秩序,以提升整體計程車服務水準。

縣府並提醒民眾若有計程車司機不依規定收費、擅自加價、故意繞道或拒載短程等情形,可記下司機姓名、車號、乘車日期及時間、往返地點及收取費用等資訊,逕向交通部公路局臺中區監理所彰化監理站(電話04-7867161)檢舉。

【圖片來源:中央社(彰化縣政府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