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會重罰新光人壽2760萬 董事長吳東進停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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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管會15日示,檢查時發現新光人壽辦理資產配置及清償能力評估控管作業、投資決策及風險控管作業及股權商品交易人員利益衝突防範作業等內控有嚴重缺失,共開罰新台幣2760萬元。董事長吳東進藉資負會運作凌駕董事會決策,也下令停職其董事長及董事職務。
綜合報導,金管會15日示,檢查時發現新光人壽辦理資產配置及清償能力評估控管作業、投資決策及風險控管作業及股權商品交易人員利益衝突防範作業等內控有嚴重缺失,共開罰新台幣2760萬元。董事長吳東進藉資負會運作凌駕董事會決策,也下令停職其董事長及董事職務。
新光人壽重大缺失包含:
1.資產負債管理委員會(資負會)未經董事會核定成立,且規避董事會變成公司最高決策單位,自行執行投資決策,影響公司整體清償能力評估控管機制。
此外,新壽資負會組成中有半數由董事長吳東進指定,人員遴選制度設計欠當,且未訂定相關議事規則,會議紀錄也未記載委員發言等,資負會決議凌駕董事會決策,嚴重違背公司治理。
此舉顯示投資部門僅著重目標,但輕忽投資風險控管,未審慎考量投資穩健性,嚴重妨礙公司健全經營,將要求新壽須從嚴究責資負會相關人員。此部分缺失開罰1200萬元。
保險局表示,特別是資負會在今年1月時連續2日大幅增加國外股票投資達966.6億元,當時風管部門以對市場風險值超限提出警示,但資負會仍予以通過,遠高出董事會核定限額15.75%的2.75倍,導致公司有不符資本適足法定標準的風險。此部分缺失開罰1200萬元。
2.保險局指出,新壽投審會對於風管單位提出的審慎評估意見,未留存討論軌跡,仍通過大幅提高單一美股ETF投資額度,導致持股集中度風險提高,且國外投資預定買賣達一定金額以上案件,均由投資長核定,均不利風險控管。
保險局認為,新壽投審會未善盡監督責任,且相關評估內容有欠審慎,及投資交易紀律、內控程序嚴重廢弛。這部分同樣開罰1200萬元。
3.新壽投資部門有2名人員被查到有以職務知悉股票清單,再利用親友的人頭帳戶,進行股票當沖獲利。保險局認為,交易室的交易系統權限管控、門禁管理及行動通訊控管有欠嚴謹。這部分開罰360萬元。
4.新壽在攤銷後成本列帳(AC)的債券,有賣出獲得資本利得後,再以高於原賣出價買回的情況,每日交易限額的例外也過於寬鬆。這部分則處以糾正。
對此,新光人壽回應,雖感遺憾,但仍尊重主管機關決定,將採取因應措施改善,目前營運正常,不影響客戶權益。
新光人壽發布新聞稿回應裁罰案,強調公司營運正常,保戶與投資人權益不受影響。新聞稿內文如下:
在疫情影響及全球低利率環境下,吳東進帶領全體同仁戮力經營,截至8月底,自結稅後淨利仍高達118.95億元,並未辜負股東及保戶的託付。
新壽表示,今天遭金管會如此處分,雖感遺憾,但仍尊重主管機關決定,對可能的疑義,將持續與主管機關溝通說明,並採取相關因應措施,完善相關事宜。
至於董事長職務代理,新壽後續將開臨時董事會決定。而投資長職務,新壽已規劃由資深協理廖英風代理投資部門日常工作,目前公司業務營運一切正常,全體保戶及投資人權益不受影響。
新光人壽重大缺失包含:
1.資產負債管理委員會(資負會)未經董事會核定成立,且規避董事會變成公司最高決策單位,自行執行投資決策,影響公司整體清償能力評估控管機制。
此外,新壽資負會組成中有半數由董事長吳東進指定,人員遴選制度設計欠當,且未訂定相關議事規則,會議紀錄也未記載委員發言等,資負會決議凌駕董事會決策,嚴重違背公司治理。
此舉顯示投資部門僅著重目標,但輕忽投資風險控管,未審慎考量投資穩健性,嚴重妨礙公司健全經營,將要求新壽須從嚴究責資負會相關人員。此部分缺失開罰1200萬元。
保險局表示,特別是資負會在今年1月時連續2日大幅增加國外股票投資達966.6億元,當時風管部門以對市場風險值超限提出警示,但資負會仍予以通過,遠高出董事會核定限額15.75%的2.75倍,導致公司有不符資本適足法定標準的風險。此部分缺失開罰1200萬元。
2.保險局指出,新壽投審會對於風管單位提出的審慎評估意見,未留存討論軌跡,仍通過大幅提高單一美股ETF投資額度,導致持股集中度風險提高,且國外投資預定買賣達一定金額以上案件,均由投資長核定,均不利風險控管。
保險局認為,新壽投審會未善盡監督責任,且相關評估內容有欠審慎,及投資交易紀律、內控程序嚴重廢弛。這部分同樣開罰1200萬元。
3.新壽投資部門有2名人員被查到有以職務知悉股票清單,再利用親友的人頭帳戶,進行股票當沖獲利。保險局認為,交易室的交易系統權限管控、門禁管理及行動通訊控管有欠嚴謹。這部分開罰360萬元。
4.新壽在攤銷後成本列帳(AC)的債券,有賣出獲得資本利得後,再以高於原賣出價買回的情況,每日交易限額的例外也過於寬鬆。這部分則處以糾正。
對此,新光人壽回應,雖感遺憾,但仍尊重主管機關決定,將採取因應措施改善,目前營運正常,不影響客戶權益。
新光人壽發布新聞稿回應裁罰案,強調公司營運正常,保戶與投資人權益不受影響。新聞稿內文如下:
在疫情影響及全球低利率環境下,吳東進帶領全體同仁戮力經營,截至8月底,自結稅後淨利仍高達118.95億元,並未辜負股東及保戶的託付。
新壽表示,今天遭金管會如此處分,雖感遺憾,但仍尊重主管機關決定,對可能的疑義,將持續與主管機關溝通說明,並採取相關因應措施,完善相關事宜。
至於董事長職務代理,新壽後續將開臨時董事會決定。而投資長職務,新壽已規劃由資深協理廖英風代理投資部門日常工作,目前公司業務營運一切正常,全體保戶及投資人權益不受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