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11/1禁一次性塑膠杯 循環杯112年減塑76.3公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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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林11/1禁一次性塑膠杯 循環杯112年減塑76.3公斤
配合環境部限塑政策,雲林11月1日起禁用一次性塑膠杯,雲林縣環保局去年起推動環保餐具、循環杯租借等服務,今年度1至9月共減少4749個一次性塑膠杯、約76.3公斤垃圾量。
綜合報導,配合環境部限塑政策,雲林11月1日起禁用一次性塑膠杯,雲林縣環保局去年起推動環保餐具、循環杯租借等服務,今年度1至9月共減少4749個一次性塑膠杯、約76.3公斤垃圾量。

根據環保局統計今年1月至9月,縣內辦理活動租借環保餐具,已有160場次,共計減少使用3萬6676件一次性餐具,累積減少285.28公斤垃圾量;另外循環杯已達到2262名使用者,共減少4749個一次性飲料杯,約76.3公斤垃圾量。

雲林縣環保局除了推出環保餐具租借與循環杯租借,現在還有自備餐盒享優惠活動,民眾在活動期間使用環保餐盒至縣內指定店家購買盛裝餐點,便能獲得50枚雲林幣的兌換小卡,等同5元,預估可減少縣內2萬5200個一次性餐盒。

據雲林縣政府環境保護局網站消息,為加速落實減塑行動,雲林縣自今年 11 月 1 日起轄內所有「飲料店」(包括連鎖及非連鎖)將不得提供塑膠一次用飲料杯,包含生物可分解塑膠材質之 PLA 杯及保麗龍杯,呼籲業者即早因應,避免違規受罰。

一次性塑膠用品對環境造成嚴重的污染問題,每年全球生產和丟棄的塑料杯數量也相當可觀,這些塑料杯非生物可分解,若無法有效回收,最終將進入海洋和陸地環境,給生態系統和生物多樣性帶來了威脅,配合環保署限塑政策,雲林縣與轄內業者多次溝通後訂定 11 月 1 日飲料店全面禁用一次性塑膠杯,若違反限塑規定的業者可裁處 1,200元以上,6,000 元以下的罰鍰。

環保局呼籲轄內飲料店業者務必配合政策執行,提前盤點庫存並準備替代材質,應於期限內完成一次用飲料杯的替換工作,本局仍會持續宣導及輔導稽查,也呼籲民眾「自備、重複、少用」落實源頭減量,養成自備環保杯或租借循環杯的習慣,以行動為環保盡一份心力。

另雲林縣環保局在斗六及虎尾地區亦有與飲料店合作推出雲林縣循環杯租借服務,忘記攜帶環保杯的民眾,可以透過雲林縣循環杯租借系統:https://rb.gy/btv2w 租借循環杯,連鎖飲料店還可提供 5 元折價優惠,省錢又環保,歡迎民眾多加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