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的成效檢討與展望

童振源政治,兩岸,財經
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的成效檢討與展望
童振源特聘教授國立政治大學國家發展研究所壹、前言過去30年,兩岸經濟關係從禁止到逐步開放、再到緊密的

童振源 特聘教授

國立政治大學 國家發展研究所

壹、前言

過去30年,兩岸經濟關係從禁止到逐步開放、再到緊密的經濟交流。目前,中國已經是台灣最大的貿易與投資夥伴,而且台灣也是中國前五大貿易與投資夥伴。然而,兩岸經貿往來的主要動力是單方面的政策開放與市場力量的拉動,不是兩岸政府的協調與合作,兩岸經濟關係缺乏制度性的互動與合作架構。即使兩岸都是世界貿易組織(World Trade Organization,簡稱WTO)的會員,但是中國卻不太願意在此國際經濟場合進行兩岸互動與合作。

再者,WTO的杜哈貿易談判回合在2008年7月正式破局,但是區域經濟整合協定(EIA)卻持續加速發展。各經濟體在1999年向WTO登記的生效EIA有155項,2007年為199項,2012年初已經高達319項。民進黨執政時平均每年生效5.5項EIA,在馬英九總統執政四年期間每年生效30項EIA。特別是,東亞經濟整合體制的進展更加快速。1999年時,東亞地區生效的EIA共有24項,2007年時增加到70項,2011年7月已經增加到98項。民進黨執政時平均每年生效5.8項EIA,馬總統執政時平均每年生效9.3項EIA。

面對區域經濟整合快速發展,台灣卻因為中國的政治阻撓,而被排除在這一波的東亞經濟整合協定之外。截至2012年中,台灣只有與巴拿馬、瓜地馬拉、尼加拉瓜、薩爾瓦多及宏都拉斯簽訂自由貿易協定(free trade agreement,簡稱FTA)。然而,這些國家與台灣的貿易金額在2010年只占台灣貿易總額的0.2%,對台灣經濟的整體福祉沒有太大幫助。

面對這樣的情勢,在2008年5月就任總統之後的第一場國際記者會上,馬英九總統指出,如果台灣不能加入東亞經濟整合協定,台灣經濟在未來將被邊緣化。因此,馬總統在2009年2月底提出兩岸簽署「經濟合作架構協議」(economic cooperation framework agreement,簡稱ECFA)的藥方,希望能藉由ECFA開啟台灣加入東亞經濟整合協定的大門,避免台灣經濟被邊緣化。經過一年多的溝通與協商,兩岸於2010年6月29日簽署ECFA,並在2011年初啟動四項後續協議談判,包括貨品貿易、服務貿易、投資及爭端解決。

ECFA被視為馬英九總統任內的最重要政績,也是兩岸經濟關係制度化的重要里程碑,值得我們詳細檢驗這項協議的內容與成效。本論文將檢討ECFA在過去兩年的執行成效與展望未來的ECFA後續談判。在章節安排上,本論文第二節將說明ECFA的內容與政府評估,第三節說明ECFA早收計畫的成效,第四節檢討ECFA的成效,第五節分析ECFA後續談判,最後則是結論。

貳、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的內容與政府評估

ECFA是一個架構協議,主要包括三方面:早期收穫計畫、未來談判議題及雙方合作與協商機制。首先,早期收穫清單產品的關稅將在三年內降為零,但是必須符合原產地規則,要求適用零關稅產品的附加價值比例必須符合40-50%的比例。其次,ECFA生效後,接下來有關貨品貿易協議、服務貿易協議、投資協議、爭端解決等4項協議在6個月內啟動協商。第三,兩岸同意成立經濟合作委員會處理與協商ECFA後續議題及兩岸經濟合作相關事宜。

在貨品貿易早期收穫的內容,中國對台灣開放的項目與比重比台灣對中國開放的項目與比重要大很多,呈現不對稱開放。在早期收穫計畫中,針對台灣的出口產品,中國開放539項,包括中國主動開放的18項農漁產品,金額達138.4億美元(占2009年台灣出口中國總金額的16.1%);針對中國的出口產品,台灣開放267項,金額達到28.6億美元(占2009年台灣自中國進口總金額的10.5%)。不僅如此,最近幾年,台灣每年對中國擁有貿易順差大約四百億美元,但台灣卻違反世界貿易組織的規定片面限制從中國進口的2,249項產品。相較之下,在中國與東協的早期收穫計畫中,中國對東協開放593項產品,僅占東協對中國出口金額的1.7%,東協對中國開放400項,僅占中國對東協出口的2.1%。

在服務貿易早期收穫清單,中國同意對台灣開放11項,包括金融服務業3項、非金融服務業8項。中國允許台灣服務項目包括:會計師臨時許可證有效期由半年延長為一年;獨資軟體服務業提供服務;進行科學與工程學研發;提供會議服務;提供專業設計服務;取消台灣華語電影片進口配額限制;設立合資、合作或獨資醫院;投資中國航空器維修領域;允許台灣保險公司組成集團;銀行業營業項目的優惠與便利;給予證券期貨業便利。

台灣同意對中國開放9項,包括金融服務業1項與非金融服務業8項。台灣允許中國的服務項目包括:研發服務;會議服務;合辦展覽服務;特製品設計服務;允許中國10部華語電影在台映演;經紀商服務;運動休閒服務;空運服務業電腦定位系統;銀行設立分行優惠待遇。(見表1)



台灣經濟部委託中華經濟研究院(簡稱「中經院」)進行ECFA的經濟效應評估,結論是:一、如果維持既有2,249項農工產品管制、已開放的農工產品自由化、中國商品全面零關稅的前提下,兩岸簽訂ECFA對台灣經濟成長率累計增加1.65%;二、如果維持既有875項農產品管制、其他工業產品解除進口管制且自由化、中國商品全面零關稅的前提下,兩岸簽訂ECFA對台灣經濟成長率累計增加1.72%。

中經院的評估報告指出,雖然ECFA對台灣經濟的總體影響為正,但對各產業有得有失。ECFA可能造成生產增加的產業包括:化學塑膠橡膠業(約14.6%)、機械業(約14.0-14.3%)、紡織業(約15.7-15.8%)、鋼鐵業(約7.7-7.9%)、與石油及煤製品業(約7.7~7.8%)。相對的,ECFA可能造成生產減少的產業包括:電機及電子產品業(約減少7.2%)、其他運輸工具業(約減少3.5-3.6%)、木材製品業(約減少4.0%)。

在就業影響方面,中經院利用「可計算一般均衡模型」(computable general equilibrium model)對各產業的上述模擬結果,再串連台灣一般均衡模型包括2007年台灣161部門的產業關聯表,資料依總體成長率更新至2008年,評估ECFA對台灣總就業人數可望增加25.7-26.3萬人。此外,中經院利用簡單迴歸模型,推估若兩岸簽訂ECFA,台灣未來7年可能增加的外商直接投資(FDI)流入規模將達89億美元。

在兩岸簽訂ECFA二天之後,馬總統在2010年7月1日召開記者會,認為ECFA是台灣經濟發展的新契機,冀望ECFA能打開台灣參與東亞經濟整合體制的大門,讓台灣可以與其他國簽署自由貿易協定(FTA),提升台灣對中國出口的競爭力,創造更多國內投資與吸引更多外商投資台灣,台灣很可能成為各國企業進軍中國的跳板。 馬總統對於ECFA的預期效應已經超過中經院的評估範圍,因此在第四節將以此檢討ECFA的成效。

參、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的早收計畫成效

如前所言,ECFA是一個架構協議,短期的具體效益只有呈現在早期收穫項目的開放成果。ECFA貨品貿易早期收穫計畫從2011年1月1日開始實施降稅。在中國給予台灣539項早收清單的農工產品當中,2011年早收清單關稅降為零的產品僅76項(占早收清單項目的14.1%),自2012年1月1日起ECFA第二波關稅調降後,早收清單中有94.5%的貨品享有零關稅待遇,其餘項目的關稅於2013年降為零。服務貿易早期收穫部分及開放措施在2011年1月1日已經全面實施。

根據中國海關統計,2011年台灣對中國出口總額為1,249.0億美元,成長8%;早收清單內貨品之出口額為198.5億美元,成長9.9%。2012年1-5月,台灣對中國出口總額為481.9億美元,減少6.1%;早收清單內貨品之出口額為81.3億美元,減少5.7%。根據台灣海關統計,2011年中國對台灣出口總額為433.8億美元,成長21.3%;早收清單內貨品之出口額為50.4億美元,成長28.1%。2012年1-5月,中國對台灣出口總額為170.9億美元,減少6.9%;早收清單內貨品之出口額為19.9億美元,減少0.9%。(見表2)



根據兩岸海關統計,去年台灣對中國出口成長8%,早收清單內貨品成長9.9%;今年前五個月台灣對中國出口衰退6.1%,早收清單內貨品也衰退5.7%。相對的,去年中國對台灣出口成長21.3%,早收清單內貨品成長28.1%;今年前五個月中國對台灣出口衰退6.9%,早收清單內貨品也衰退0.9%。也就是說,兩岸總體貿易與早收清單出口項目的成長率差異不大;而且台灣對中國出口的早收清單實施項目比例從去年的14.1%大幅提高到今年的94.5%,但是今年前五個月台灣對中國的出口卻陷入明顯衰退。這些數據都顯示早收計畫的效益有限。

ECFA服務業早期收穫執行成果可以分成兩類:金融服務業與非金融服務業。大部分金融服務業開放項目早在2009年兩岸簽署金融合作備忘錄時便已經開放,ECFA早收清單提供優惠待遇,因此很難區分ECFA的邊際效益,而且台灣經濟部並沒有公開詳細的資訊。非金融服務業的開放成效比較容易量化,因為大部分都是新開放的領域。

在銀行業部分,台灣已經有9家銀行在中國設立分行,1家銀行剛獲得中國核准籌設,7家銀行設有辦事處。在證券期貨業部分,台灣有12家證券商在中國設立25處辦事處,2家投信公司在中國設立辦事處,1家投信公司與中國證券業合資獲中國核准申設基金管理公司。有6家投信公司與7家保險公司獲中國核准合格外資投資機構(QFII)資格,核准投資額度共13.2億美元。台灣保險業在中國參股投資,6家已經在營業,並設有14處辦事處。相對的,台灣核准中國的銀行在台灣開設1家分行及3家辦事處。

在非金融服務業部分,根據台灣經濟部的統計,2011年至2012年5月,屬於ECFA服務業早收清單中核准中資來台投資件數為44件,投資或增資金額為1,749萬美元,行業別以產品設計業(共24件)最多。相對的,台灣核准赴中國投資涉及ECFA服務早收清單項目計202件,投資或增資金額約3.0億美元,行業別以電腦軟體設計業(共110件)最多。在ECFA簽訂後,中國核准1家台商獨資醫院,並同意8部台灣電影在中國上映;台灣核准10部中國電影在台灣上映。

肆、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的成效檢討

ECFA生效至今將近二年,但總體成效仍相當有限,侷限在早期收穫清單項目的自由化效應,及國內外企業的預期效果。 根據台灣經濟部的估算,ECFA早期收穫效益對台灣國內生產毛額(GDP)成長的貢獻為0.4%,增加新台幣549億元,對產值成長的貢獻為0.86%,增加新台幣1,900億元,就業成長貢獻為0.64%,增加6萬人。

在列入早期收穫計畫的台灣幾項製造業產品在2010年對中國出口成長快速。例如,運輸工具業成長46.11%;機械及零組件業成長29.17%;石化業成長8.16%等。在農產品中,冷凍秋刀魚成長355%、活石斑魚成長143%、文心蘭成長709%、茶葉成長63%等。 去年這幾項工業產品與農產品對中國出口成長迅速,但是畢竟只是個別產品的利益,對台灣對中國整體出口的幫助有限。而且,台灣對中國出口的早收清單實施項目比例從去年的14.1%大幅提高到今年的94.5%,但是台灣經濟部已經沒有再詳細說明個別產品對中國出口的成長率。今年前五個月台灣對中國的早收清單項目出口衰退5.7%,個別產品的出口成長率應該不會太好。

根據去年總體貿易資料,ECFA並沒有明顯強化台灣對中國出口的競爭力。以各國在中國進口市場的市占率判斷各國對中國出口的競爭力。從2000到2002年,台灣的市占率從11.3%增加到12.9%,2003年以後每年逐漸下滑,至2010年只剩下8.3%。去(2011)年初開始實施ECFA早收清單計畫之後,去年上半年台灣的市占率反而下跌到7.4%,下半年的市占率進一步下跌到7.2%,今(2012)年上半年再下跌到6.6%,是1993年以來的最低值。很顯然,ECFA並沒有改變台灣對中國出口競爭力下降的趨勢。

針對這個現象,台灣經濟部回覆,這是因為中國對能源進口的比重不斷提升,才導致工業產品為主的出口國家之進口市占率呈現下滑。 然而,我們比較過去十二年中國的七大進口夥伴的進口市占率,台灣的跌幅是第二嚴重,僅次於日本。台灣在中國進口市場市占率在2005年以前為第三大進口來源,在2005年上半年被韓國與東協同時超越,到了2008年上半年為中國的第五大進口來源,2012年上半年已經成為第六大進口來源。(見圖1)



再進一步分析,中國進口能源增加導致某些經濟體占中國進口市場比例下降,但是,除了日本之外,台灣下降幅度是最嚴重,而且台灣與其他國家的落差相當顯著。以今(2012)年上半年與各經濟體在過去12年占中國進口市場最高比例相比,日本下降8.7個百分點,台灣下降6.5個百分點,其他國家下降幅度都在3.3個百分點以內。以今年上半年與各經濟體在2002年上半年(台灣市占率最高時間點)占中國進口市場比例相比,日本衰退8個百分點,台灣衰退6.5個百分點,其他經濟體市占率的衰退幅度在2.9個百分點以內,東協反而成長0.4%。以今年上半年與各經濟體在2010年(隔年ECFA早收計畫生效)占中國進口市場比例相比,日本衰退2.7個百分點,台灣衰退1.7個百分點,其他經濟體衰退幅度都在1.1個百分點以內,而且美國的市占率逆勢增加0.1%。(見表3)



從台灣的出口成長率來看,兩岸ECFA早收計畫在2011年初生效之後,台灣對中國出口並沒有明顯比台灣對其他國家出口成長要快,甚至要比台灣對東協六國的成長率要慢很多。2007-2009年,台灣對中國與東協的出口成長率大致差不多。2010年,中國與東協FTA生效之後,台灣對中國與東協的出口成長率分別為37.1%與37.2%,遠快於台灣對美國、日本與歐洲的成長率,顯然台灣對中國出口沒有受到當年中國與東協FTA生效的影響。2011年,兩岸ECFA已經生效,台灣與東協並沒有類似協定,但是台灣對中國出口成長率反而落後台灣對東協出口成長率更多;台灣對中國出口成長率為8.1%,台灣對東協六國的出口成長率為22.7%。2012年上半年,台灣對中國出口衰退8.8%,但是台灣對東協的出口成長率仍成長6.2%。

再從台灣的出口比重來看,台灣對中國出口占台灣全部出口的比重在2010年達到41.8%的高峰,但是ECFA生效之後,2011年的比重反而下跌到40.2%,2012年上半年再下跌到38.8%。相對的,台灣對東協出口占台灣全部出口的比重卻從2009年的14.8%持續上升到2010年的15.1%、2011年的16.5%及2012年上半年的18.3%。台灣經濟部表示,這樣的結果顯示台灣政府分散市場的努力已有成效。 然而,在2010年4月25日與民進黨蔡英文主席辯論時,馬英九總統正是以東協與中國自由貿易區會對台灣對中國出口競爭力造成負面影響而強調兩岸必須盡快簽署ECFA;而且,馬總統在2010年7月1日的記者會也強調ECFA會提升台灣對中國出口的競爭力。這顯示經濟部的說法與馬總統的說法是矛盾的。(見表4)



ECFA吸引外商投資台灣的效益也不明顯,外商對台灣的直接投資仍維持低檔。馬總統上台後,2008年台灣吸引的實際外資金額衰退50.8%為66.9億美元,2009年衰退33.4%為44.5億美元,即使2010年世界金融危機已經平息,仍衰退29.1%到31.6億美元,幾乎只有2001-2007年每年平均56.5億美元的一半。去(2011)年外商投資成長36.3%到43億美元,仍維持在相當低檔的金額。今(2012)年上半年外商投資再度陷入衰退,幅度為8.7%,外商投資金額只有10.6億美元。(見表5)



再看看國際比較,根據聯合國《世界投資報告》,2000-2007年台灣吸引外資占全世界比重為0.3%,在亞洲地區領先澳門、印尼與越南。然而,台灣吸引外資占世界比重從2008年逐年下降,到2011年已經為負0.1%,2008-2011年台灣吸引外資平均占世界比重僅為0.2%。各國同樣遭受到國際金融危機衝擊,台灣在2008-2011年吸引外資的比重居東亞四小龍之末,香港的比重為4.6%、新加坡2.6%、韓國0.5%,甚至比泰國(0.6%)、印尼(0.8%)與越南(0.6%)都低很多,更不要說中國(7.6%)。(見表6)



如果觀察包括直接投資(對外直接投資及來台直接投資)與證券投資(資產與負債)的國際資金流動,台灣的國際競爭優勢正在快速流失。1990年代,台灣的淨國際投資(淨直接投資加上淨證券投資)平均每年為負19.8億美元。2000-2007年民進黨執政時期,台灣的淨國際投資平均每年為負132.3億美元。2008-2011年馬總統執政期間,台灣的淨國際投資平均每年為負276.7億美元,是歷年來資金外流最嚴重的時期。從2008年至2011年,台灣資金外流每年分別為171億美元、134億美元、297億美元及504億美元。2011年的資金外流金額是歷年來最嚴重的一年。(見表7)



ECFA生效之後,台灣的國內投資動能持續下降,包括存貸差再創歷史新高,實質投資率可能再創歷史新低。1980年代,台灣的實質投資率為22.4%,閒置資金(存貸差)平均每年為8,850億台幣,占固定資本形成的比重為0.9%;1990年代,台灣的實質投資率為28.0%,閒置資金平均每年為25,762億台幣,占固定資本形成的比重為1.2%。民進黨執政八年台灣的實質投資率為23.7%,閒置資金平均每年為70,182億台幣,占固定資本形成的比重為2.7%。馬總統執政四年期間,台灣的實質投資率年平均為17.7%,閒置資金平均每年為106,848億台幣,占固定資本形成的比重為4.4%。以年度而言,2008年的實質投資率為18.4%,2009年衰退到16.6%,是1981年來最低紀錄,2010年恢復到18.6%,2011年再衰退到17.2%,是僅次於2009年的歷史第二低紀錄。主計處預測,今(2012)年的實質投資率只有16.5%,可能再創歷史新低;相對的,今年六月的存貸差為115,148億台幣,再創歷史新高,存貸差占固定資本形成的比重為4.6%,為歷史第二高。(見表8、圖2)





第三,在參與東亞經濟整合體制方面,ECFA簽訂後,台灣至今仍沒有與任何一個東亞國家簽署FTA,也沒有啟動與台灣主要貿易夥伴美國、日本與歐盟協商FTA。根據2010年的統計數據,台灣對中美洲五國免關稅出口的金額占台灣出口總額的0.2%,ECFA早收計畫項目占台灣出口總額的6.7%。如果ECFA早收計畫完全實施,台灣出口可以享有免關稅待遇的比重合計為6.9%。 相對於東亞地區很多國家,特別是韓國,台灣產品能享有雙邊自由貿易的比重相當有限。

兩岸在2010年6月29日簽署ECFA應該有助於台灣與新加坡展開FTA談判,同時與紐西蘭展開簽署FTA可行性評估的共同研究。然而,新加坡與台灣的貿易僅佔台灣對外貿易總額的3.6%,紐西蘭與台灣的貿易更僅僅佔台灣對外貿易總額的0.2%。也就是說,即使台灣與這兩個國家談成FTA,對台灣整體的經濟成長貢獻相當有限,對台灣要成為東亞經濟平台的幫助更加有限。而且,目前台灣與新加坡談判的速度非常緩慢,顯示台灣尚未完成整合內部利益與共識。 此外,有些東南亞國家仍憚於中國的政治壓力而不願與台灣進行FTA的談判,或者希望台灣能夠對他們經濟讓利。

相較之下,台灣的主要經濟競爭對手韓國已經簽署9個FTA,包括與東協、印度、歐盟、美國、新加坡、秘魯、智利、歐洲自由貿易聯盟及哥倫比亞的FTA,同時正在與八個經濟體洽談FTA,包括在今年5月2日啟動與中國的FTA談判。今年5月底,中日韓三國達成年底前啟動FTA談判的共識。如果達成協議,韓國免關稅的出口金額將占韓國出口總額的71.7% ,台灣90%的出口將受到韓國FTA的衝擊。韓國正迅速邁向東亞自由貿易中心、東亞經濟平台的國家目標,韓國與美國談判FTA只花了15個月,與歐盟談判FTA花了27個月。 台灣的國際競爭優勢流失的壓力將更加嚴重,台灣要成為東亞經濟平台的機會更加困難。

特別是,韓國與歐盟的FTA已在去(2011)年7月1日生效,歐盟取消韓國平均7.9%進口關稅,而台灣與韓國出口歐盟的產品約七成重疊,台商在歐洲市場競爭上將面臨韓商強大壓力。此外,韓國與美國的FTA已經在今(2012)年3月15日生效,美國取消82%的韓國對美國出口品種關稅,至此韓國自由貿易協定夥伴的經濟總量已經占世界經濟總量的60%。根據國貿局的資料,韓國與歐盟的FTA衝擊台灣出口金額為一千五百億台幣,韓國與美國FTA影響台灣出口金額為三千五百億台幣,兩者合計對台灣出口衝擊高達五千億台幣,占台灣出口的6.2%。

馬總統在2011年競選期間提出,希望台灣在十年內能加入跨太平洋戰略經濟夥伴關係協定(TPP)。然而,台灣至今沒有向TPP既有會員國正式表明願意參與協商,同時也沒有提出完整的規劃。美國政府指出,台灣欲加入TPP,必須達到高標準的自由化程度,包括貿易、智慧財產權、服務業、投資、勞工與環境等方面,並要求台灣要有決心確實遵守高標準的自由貿易協定。 十年加入TPP的期望已經超出馬總統的任期,而且面對東亞經濟整合體制非常快速的發展,十年的等待對台灣將會是很大的傷害。

伍、ECFA後續談判

ECFA是否能發揮顯著成效端視後續的四項協議談判進程而定。兩岸要達成貨品貿易與服務貿易協議,便要有充分自由化的決心,才能帶來真正的效益。截至今年6月24日止,准許進口之中國農工產品已達8,889項,占全部貨品總數11,015項之80.7%,其中農產品計1,455項(占農產品2,348項之62.0%),工業產品計7,434項(占工業產品8,667項之85.8%)。尚未開放進口之中國物品項目共計2,126項,包括農產品893項,及工業產品1,233項,占全部貨品之19.3%。在ECFA早收計畫當中,台灣只有開放269項中國產品免關稅。如果以90%的產品項目為貨品貿易協定的自由化目標,尚有9,645項產品需要完全自由化。

此外,台灣服務業占GDP比重大約70%,雇用勞動力大約占全部就業人口的58%,服務業領域的開放對台灣經濟的競爭力相當重要。以東協與中國的《服務貿易協定》為例,中國在建築、環保、運輸、體育和商務等五個服務部門的26個分部門向東協會員國做出新的市場開放承諾;東協會員國在金融、電信、教育、旅遊、建築、醫療等行業向中國做出市場開放承諾。在韓國與美國的自由貿易協定當中,雙方協議開放跨境服務、金融服務、電信服務、電子商務等領域,開放規模更是龐大。

世界貿易組織針對第一種模式(跨國界服務)與第三種模式(商業據點呈現)服務業自由化的承諾進行量化評估,EIA確實提供比《服務貿易總協定》(GATS)更多服務貿易自由化進展。在第一種模式服務貿易自由化的承諾方面,中國在EIA自由化承諾的程度大約是44.4%;印尼、泰國、馬來西亞的自由化承諾分別為54.1%、36.6%與44.8%;日本、韓國、新加坡、美國與歐盟的自由化承諾分別為62.9%、64.7%、77.7%、67.5%與59.0%。很明顯的,已開發國家的自由化程度超出開發中國家大約20個百分點,而且中國是自由化程度擴大比較保守的國家,EIA與GATS的服務貿易自由化承諾差距只有4.2%,其他國家的差距大致都在20%以上。

在第三種模式服務貿易自由化的承諾方面,中國在EIA自由化承諾的程度大約是55.4%;印尼、泰國、馬來西亞的自由化承諾分別為38.0%、42.8%與48.8%;日本、韓國、新加坡、美國與歐盟的自由化承諾分別為76.2%、76.2%、85.3%、70.1%與69.7%。很明顯的,已開發國家的自由化程度超出開發中國家將近30個百分點。雖然中國在這部分的自由化程度較高,但仍落後已開發國家20個百分點左右。(見表9)



再以韓國與美國的自由貿易協定為例,韓國服務貿易自由化程度從GATS的48.8%擴大到EIA的67.0%,而美國也相應從55.4%擴大到68.0%。這顯示兩個國家都非常積極推動服務貿易自由化。再以韓國與新加坡自由貿易協定為例,韓國的服務貿易自由化程度從48.8%擴大到58.4%,新加坡從37.6%擴大到71.0%。相較之下,在中國與新加坡的自由貿易協定當中,中國的服務貿易自由化程度從39.3%非常微幅擴大到40.1%,新加坡則從37.6%擴大到44.1%。很明顯的,中國願意擴大服務貿易自由化的程度相當有限,而韓國與新加坡都積極擴大服務貿易自由化。台灣應該效法韓國與新加坡,積極擴大服務貿易自由化程度,並且要求中國簽署自由化程度較高的服務貿易協定。(見表10)



再以主要服務業部門而言,中國的服務貿易自由化程度普遍並不高,特別是,快遞、教育、健康與社會服務部門都不到20%。與美國、歐盟、日本、韓國的服務貿易自由化程度相比,中國落後先進國家10%以上的服務貿易自由化程度的服務業包括電腦、快遞、配送、教育、觀光、娛樂、海運、輔助運輸等部門。以台灣與這些先進國家經濟體質相類似的情況下,台灣未來應該要求中國盡量開放這幾個領域,以便發揮台灣的服務業優勢。台灣不應該急於求成與中國簽署服務貿易協議,而錯失台灣利用服務業優勢在中國拓展市場的機會。(見表11)



陸、結論與展望

面對區域經濟整合快速發展,台灣經濟面臨強大的國際競爭壓力。馬總統試圖透過兩岸簽署ECFA,化解台灣經濟被邊緣化的壓力,包括提升台灣出口競爭力、創造更多國內投資、吸引更多外商投資台灣及與其他國家簽署自由貿易協定。然而,ECFA生效已經將近兩年,達成的成效相當有限。ECFA只是架構協議,不應給國人過高的期待,更不應過度宣傳成效。而且,ECFA不一定讓中國不再反對台灣與主要貿易夥伴(美、日、歐)談判FTA,因為中國與這些國家都未簽署FTA,甚至連談判都還沒有進行。

ECFA是否能發揮顯著成效端視後續的四項協議談判進程而定。兩岸要達成貨品貿易與服務貿易協議,便要有充分自由化的決心,才能帶來真正的效益。今(2012)年8月初,簽署投資保障協定之後,兩岸政府紛紛表示年底前應該可以簽署服務貿易協定。然而,我們至今沒有看到台灣政府提出兩岸服務貿易協定的藍圖,也沒有看到政府建立國內共識與進行利益整合。希望台灣政府能審慎評估與整合台灣的服務業優勢,不要急於簽署兩岸服務貿易協定而僅僅小規模開放部分服務業,以免重蹈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的無感效應,更錯失台灣經濟發展的契機。中國在十二五規劃當中希望全力擴張服務業,在五年內從占GDP的43%增加到47%。台灣應該透過兩岸服務貿易協定的簽署,讓台商掌握這龐大的商機。但要切記,馬政府絕對不要著眼於短期的政治便利,而要求中國對台灣片面開放更多服務貿易,因為這將成為中國拒絕更大幅度開放服務貿易的合理藉口。

最後,面對區域經濟快速整合的強大競爭壓力,台灣應該將珍貴的談判資源集中在中國與美國,優先與他們同時簽署FTA,以突破中國政治障礙與極大化台灣的經濟利益;第二優先再與日本、歐盟、東南亞及香港協商FTA。要順利完成雙邊FTA談判,政府必須要有決心推動經濟自由化與建立朝野共識,充分評估利弊與建構完整配套措施,積極整合產業利益與促進經濟結構調整,最關鍵的是協助全民就業升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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