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姜彥豐控告侵害配偶權 一審判粿粿、王子連帶賠償1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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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姜彥豐控告侵害配偶權 一審判粿粿、王子連帶賠償100萬元
粿粿(江瑋琳)出軌藝人棒棒糖成員王子(邱勝翊),遭范姜彥豐求償百萬元。士林地方法院今天宣判,粿粿與王子透過律師表達願意全數賠償,但請求法官不要公開判決書。
粿粿(江瑋琳)出軌藝人「棒棒糖」成員王子(邱勝翊),遭范姜彥豐求償百萬元。士林地方法院今天宣判,粿粿與王子透過律師表達願意全數賠償,但請求法官不要公開判決書。

士林地院審理後,判江瑋琳與邱勝翊應連帶給付范姜彥豐新台幣100萬元,並自起算日按年利率5%計息,訴訟費用由兩人負擔,全案仍可上訴。

針對被告聲請不公開判決書部分,法院指出,依據《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第14條第1項相關規定,婚姻爭執案件得採遮隱個資方式公開,因此本案判決書將不揭露當事人姓名,採去識別化形式上網公告。

回顧案情,范姜彥豐主張,江瑋琳於婚姻關係存續期間與邱勝翊互動逾越一般男女交往界線,並提出兩人海外親密照片及通訊紀錄等作為證據,認為已侵害其配偶權並破壞家庭關係。

本月14日言詞辯論終結時,江瑋琳與邱勝翊均未親自出庭,由委任律師表示不再爭執相關證據,對求償金額全數認諾,並以避免影響未成年子女及減少社會關注為由,請求法院不公開判決內容。不過,原告方律師當庭反對,認為案件應維持司法公開原則。

法院審酌後認為,侵害配偶權案件具有高度私密性與倫理性,近年實務多依相關規範,於公開判決時遮隱當事人姓名及足資識別之個人資料,以兼顧隱私權與公眾知情權。

法律界人士指出,依《法院組織法》規定,裁判書原則應公開,以利社會監督司法運作,但涉及婚姻、兒少或其他隱私性高的案件,得例外限制公開或採部分遮隱方式處理。本案判決方式,符合近年侵害配偶權案件多採「遮名公開」的趨勢。

【圖片來源:翻攝自范姜彥豐Zack、Meigo粿粿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