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連環分屍案 張嫌否認殺人求速審速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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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連環分屍案 張嫌否認殺人求速審速決
高雄連環分屍案今(14)日上午於高雄地方法院召開準備程序庭,73歲張嫌被控先後殺害大嫂及兩名女子,並將屍體肢解棄置於高雄港水域。然而,張嫌出庭時仍否認殺人,強調與受害婦人為好友,無任何殺人動機,並再次表示多年前已簽署器官捐贈,若法官不相信其說法,願意速審速判、不再上訴
震驚社會的高雄連環分屍案今(14)日上午於高雄地方法院召開準備程序庭,73歲張嫌被控先後殺害大嫂及兩名女子,並將屍體肢解棄置於高雄港水域。然而,張嫌出庭時仍否認殺人,強調與受害婦人為好友,無任何殺人動機,並再次表示多年前已簽署器官捐贈,若法官不相信其說法,願意速審速判、不再上訴,死後將遺體送交高雄醫學大學使用。

上午10時,張嫌身穿橘色Polo衫、腳戴鐐銬,在兩名法警戒護下進入法庭,神情木然。現場包括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人員、聲請訴訟參與的三名被害婦人家屬,以及多名警方人員到場聽庭,幾乎座無虛席。

庭訊中,檢辯雙方首先就鑑定範圍產生分歧。檢察官認為,張嫌涉嫌犯下殺人分屍案,其犯罪需求與人格特質具特殊性,應由鑑定探知,並納入犯罪學領域專家,就犯罪動機與心理進行剖繪,但不做精神鑑定。辯護人則主張,被告否認犯罪,若進行犯罪剖繪恐違反「不自證己罪」原則。

高雄地院法官當庭告知張嫌,在鑑定過程中雖有到場義務,但可選擇是否陳述或保持緘默,並裁定由高雄市立凱旋醫院進行量刑前鑑定。

在最後意見陳述階段,張嫌拿出事先準備的書面陳述狀並當庭宣讀,重申檢方指控並非事實。他辯稱自己身形矮小,「想勒死對方談何容易」,若真有犯案,被害人必會呼救、鄰居會聽見,且自己應會留下傷痕,但現場並無相關跡象。他還表示,多年前已簽署器官捐贈同意書,「與社會已無爭」,希望法官相信他的說法;若不相信,就速審速判,免再浪費公帑,也不必再傳他出庭。

檢方起訴指出,張嫌涉嫌於高雄前鎮區自宅接連犯下三起命案,受害者包括75歲大嫂及兩名女性友人。犯案後,張嫌疑將屍體肢解,分批投入高雄港5號船渠棄屍。警方與檢方曾動員陸海空進行大規模搜索,陸續在港區打撈出多具屍塊,並於張嫌住處查獲血跡與疑似凶器。法醫鑑定確認屍塊身份,其中一顆人頭骨為其大嫂所有,案情駭人聽聞。

【圖片來源:中央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