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局:10月31日起高風險駕駛須換發短期駕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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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為強化高風險駕駛人的駕照管理,將自113年10月31日起,實施針對特定駕駛人的短期駕照換發制度。
交通部為強化高風險駕駛人的駕照管理,將自113年10月31日起,實施針對特定駕駛人的短期駕照換發制度。
根據新規定,凡是受過駕照吊銷禁考處分6年以上重新考照者、受吊銷禁考處分未達6年重新考照者,以及受吊扣駕照1年以上或吊扣未達1年的駕駛人,必須參加道路安全講習,結清所有違規罰鍰,並在6年觀察期內換發短期駕照。
公路局表示,此次修法的主要目的是為了加強對違規情節較嚴重駕駛人的管理,這些駕駛人因其對道路安全的潛在風險較高,透過定期換照的方式可以更好地監控其行為改進情況。依據駕駛人的違規程度,重新考領的駕照將分別核發1、2、3或6年效期的短期駕照。
自102年7月1日起,台灣的大多數駕駛人已不再需要定期換照,僅職業駕駛人、癲癇患者、外國人及年滿75歲的高齡者仍需定期換發駕照。然而,針對高風險駕駛人的新規定旨在通過矯正行為和長期觀察,確保其能安全駕駛。
公路局提醒,受吊扣處分的駕駛人需在吊扣處分期滿後換發3或6年效期的駕照,而受吊銷處分後重新考領駕照者則僅能獲得1或2年效期的駕照。這些高風險駕駛人必須在駕照效期屆滿前後1個月內,至公路監理機關申請換發新照,否則將面臨1,800元至3,600元的罰款,並被禁止駕駛。
【圖片來源:翻攝自交通部公路局】
根據新規定,凡是受過駕照吊銷禁考處分6年以上重新考照者、受吊銷禁考處分未達6年重新考照者,以及受吊扣駕照1年以上或吊扣未達1年的駕駛人,必須參加道路安全講習,結清所有違規罰鍰,並在6年觀察期內換發短期駕照。
公路局表示,此次修法的主要目的是為了加強對違規情節較嚴重駕駛人的管理,這些駕駛人因其對道路安全的潛在風險較高,透過定期換照的方式可以更好地監控其行為改進情況。依據駕駛人的違規程度,重新考領的駕照將分別核發1、2、3或6年效期的短期駕照。
自102年7月1日起,台灣的大多數駕駛人已不再需要定期換照,僅職業駕駛人、癲癇患者、外國人及年滿75歲的高齡者仍需定期換發駕照。然而,針對高風險駕駛人的新規定旨在通過矯正行為和長期觀察,確保其能安全駕駛。
公路局提醒,受吊扣處分的駕駛人需在吊扣處分期滿後換發3或6年效期的駕照,而受吊銷處分後重新考領駕照者則僅能獲得1或2年效期的駕照。這些高風險駕駛人必須在駕照效期屆滿前後1個月內,至公路監理機關申請換發新照,否則將面臨1,800元至3,600元的罰款,並被禁止駕駛。
【圖片來源:翻攝自交通部公路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