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春鶯涉反滲透法介選等罪 一審判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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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春鶯涉反滲透法介選等罪 一審判7年
台灣新住民發展協會理事長徐春鶯被控接受中國方面指示,介入2022年地方選舉及2024年總統大選,另涉及地下匯兌、詐貸及協助中國黨政人士以不實名義來台。新北地方法院11日依違反反滲透法、銀行法及詐欺取財等罪,判徐春鶯應執行有期徒刑7年。全案可上訴。
台灣新住民發展協會理事長徐春鶯被控接受中國方面指示,介入2022年地方選舉及2024年總統大選,另涉及地下匯兌、詐貸及協助中國黨政人士以不實名義來台。新北地方法院今天依違反反滲透法、銀行法及詐欺取財等罪,判徐春鶯應執行有期徒刑7年。全案可上訴。

新北地院合議庭認定,徐春鶯兩度介入地方市長選舉及總統選舉,違反反滲透法,分別判處有期徒刑2年、2年2月;另因從事地下匯兌違反銀行法,判處1年8月。

此外,徐春鶯利用不實資料協助中國人士來台部分判處1年4月,另因以虛偽財力證明等資料詐取房貸,判處1年5月,合併應執行有期徒刑7年。

同案被告部分,中華兩岸婚姻協調促進會會長鍾錦明被依違反反滲透法判處有期徒刑2年。

集智顧問負責人羅穎因涉及詐貸及偽造文書等罪,分別判處1年2月,合併應執行有期徒刑2年;徐春鶯女兒卜�ㄔ翰h因詐貸案判處1年,緩刑4年。

新北地檢署起訴指出,徐春鶯與鍾錦明涉嫌長期與中共民政部海峽兩岸婚姻家庭服務中心主任楊文濤,以及中國國民黨革命委員會上海市委員會相關人士孫憲往來。

檢方指控,徐春鶯等人藉由服務中國籍配偶建立聯繫管道,涉嫌長期向中國方面彙報台灣政情及輿情,並接受指示介入台灣選舉,為特定候選人宣傳、站台及造勢。

檢方認為,相關行為涉及2022年地方選舉以及2024年總統大選,因而依反滲透法等罪嫌起訴。

此外,檢方調查發現,徐春鶯明知孫憲具有中國黨政背景且沒有實際商務交流目的,仍涉嫌與羅穎合作,以商務考察名義協助孫憲申請來台。

檢方指控,相關申請文件隱匿孫憲的身分及背景,使他得以商務交流名義入境台灣,徐春鶯等人因此另涉及使中國大陸地區人民非法進入台灣及偽造文書等罪。

除國安及選舉相關案件外,檢方也查出徐春鶯涉及地下匯兌及詐貸。

檢方調查,徐春鶯從事地下匯兌的交易金額合計達新台幣2875萬餘元,犯罪所得超過24萬元。

徐春鶯在法院審理期間坦承地下匯兌行為,但辯稱主要目的是服務有跨境匯款需求的中國籍配偶。

詐貸部分,檢方查出徐春鶯涉嫌透過友人公司,替女兒製作不實薪資證明、勞工保險紀錄及在職資料,以虛偽財力證明向合作金庫申請房屋貸款,取得2697萬元。

徐春鶯審理期間坦承地下匯兌及詐貸相關犯行,但否認違反反滲透法介入選舉,也否認以不實商務考察名義協助孫憲來台。

針對與中國人士之間的聯繫,徐春鶯辯稱,她與楊文濤、孫憲之間的對話只是討論台灣政治情勢,並非接受中國方面指示;對話中回答「明白」等內容,也只是個人慣用語。

對於協助孫憲來台部分,徐春鶯則主張,孫憲過去曾多次申請來台,相關資料也曾填載中國黨政背景,且歷次申請均獲移民署同意,因此否認有意掩護對方非法入境。

不過,新北地院合議庭審理後未採信相關抗辯,認定徐春鶯兩度介入選舉的行為構成反滲透法相關罪責,並就其他犯行分別量刑。

新北地檢署去年11月發動搜索,徐春鶯遭法院裁定羈押禁見;檢方今年3月偵查終結,依反滲透法、銀行法及刑法偽造文書、詐欺取財等罪起訴徐春鶯等4人。

【圖片為資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