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駕女拒檢撞新北所長劉宗鑫致死一審判死 家屬盼唯一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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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土城警分局清水派出所所長劉宗鑫於2024年9月30日深夜執行攔查勤務時,遭女子陳嘉瑩拒檢衝撞並拖行,最終撞擊護欄重傷不治。新北地方法院國民法官庭審理後,於今(11)日下午宣判,依殺人、妨害公務等罪,判處陳嘉瑩死刑,褫奪公權終身,全案仍可上訴。
新北市土城警分局清水派出所所長劉宗鑫於2024年9月30日深夜執行攔查勤務時,遭女子陳嘉瑩拒檢衝撞並拖行,最終撞擊護欄重傷不治。新北地方法院國民法官庭審理後,於今(11)日下午宣判,依殺人、妨害公務等罪,判處陳嘉瑩死刑,褫奪公權終身,全案仍可上訴。
檢警調查指出,案發當晚陳嘉瑩因違規停車遭劉宗鑫盤查,因持有毒品心虛,擔心身上的毒品遭查獲,竟駕車加速衝撞,並拖行劉宗鑫約300公尺後撞擊護欄,導致劉員傷重不治。檢方依殺人等罪嫌提起公訴,全案由國民法官參與審理,自本月6日起連續開庭審理。
審理期間,陳嘉瑩否認具有殺人故意,辯稱警方盤查有違法之虞,自己僅為逃離現場,「以為開車後對方會放手」,並未預料造成死亡結果。辯護人主張其成長背景複雜,雖犯錯應受處罰,但量刑應合法、合理、適當。
檢方則指出,陳嘉瑩案發後在看守所書信中曾表示「死者不是我的親人,我也很難感到難過」,並與親友通訊時提及「因為他找我麻煩」,顯示未真誠悔意,與庭上說法不符。檢察官強調,想獲得原諒必須正視自己奪走一條生命的事實,並認為其應以一生償還罪責,因此求處無期徒刑,並請法官衡酌家屬訴求。
量刑辯論中,檢方亦針對陳女以需扶養子女為由請求從輕量刑表示,若因有子女而輕判,恐失司法公正。
劉宗鑫家屬多次出庭表達意見,妻子在庭上哽咽表示,這段審理過程如同「滿清十大酷刑」,傷口一再被撕裂,「我不要英雄,只希望丈夫還活著」。她認為陳女行為非失控或意外,而是一連串故意行為,當庭怒喊應判處死刑。
劉宗鑫父親亦表示,若能為兒子討回公道,「一毛錢都不要」,只求法院判處死刑。其母則泣訴兒子自幼用功、以服務社會為志向,失去兒子後長期失眠、焦慮,盼透過最嚴厲制裁避免悲劇重演。庭訊期間,家屬一度當庭下跪,懇請法官判處極刑。
家屬並提及,劉宗鑫留下兩名年幼女兒,因父親殉職出現創傷症狀,曾童言表示「如果被撞就可以去天上陪爸爸」,令在場人士動容。
法院綜合審酌犯行情節、被告態度及社會影響,國民法官評議後宣判陳嘉瑩死刑,褫奪公權終身。判決指出,被告駕車衝撞並拖行員警,對依法執行職務之公務員造成致命傷害,情節重大。
本案為近年罕見毒駕致警殉職案件,亦引發社會對毒駕刑責與警察執勤安全保障之高度關注。全案仍可依法提起上訴。
【圖片來源:中央社】
檢警調查指出,案發當晚陳嘉瑩因違規停車遭劉宗鑫盤查,因持有毒品心虛,擔心身上的毒品遭查獲,竟駕車加速衝撞,並拖行劉宗鑫約300公尺後撞擊護欄,導致劉員傷重不治。檢方依殺人等罪嫌提起公訴,全案由國民法官參與審理,自本月6日起連續開庭審理。
審理期間,陳嘉瑩否認具有殺人故意,辯稱警方盤查有違法之虞,自己僅為逃離現場,「以為開車後對方會放手」,並未預料造成死亡結果。辯護人主張其成長背景複雜,雖犯錯應受處罰,但量刑應合法、合理、適當。
檢方則指出,陳嘉瑩案發後在看守所書信中曾表示「死者不是我的親人,我也很難感到難過」,並與親友通訊時提及「因為他找我麻煩」,顯示未真誠悔意,與庭上說法不符。檢察官強調,想獲得原諒必須正視自己奪走一條生命的事實,並認為其應以一生償還罪責,因此求處無期徒刑,並請法官衡酌家屬訴求。
量刑辯論中,檢方亦針對陳女以需扶養子女為由請求從輕量刑表示,若因有子女而輕判,恐失司法公正。
劉宗鑫家屬多次出庭表達意見,妻子在庭上哽咽表示,這段審理過程如同「滿清十大酷刑」,傷口一再被撕裂,「我不要英雄,只希望丈夫還活著」。她認為陳女行為非失控或意外,而是一連串故意行為,當庭怒喊應判處死刑。
劉宗鑫父親亦表示,若能為兒子討回公道,「一毛錢都不要」,只求法院判處死刑。其母則泣訴兒子自幼用功、以服務社會為志向,失去兒子後長期失眠、焦慮,盼透過最嚴厲制裁避免悲劇重演。庭訊期間,家屬一度當庭下跪,懇請法官判處極刑。
家屬並提及,劉宗鑫留下兩名年幼女兒,因父親殉職出現創傷症狀,曾童言表示「如果被撞就可以去天上陪爸爸」,令在場人士動容。
法院綜合審酌犯行情節、被告態度及社會影響,國民法官評議後宣判陳嘉瑩死刑,褫奪公權終身。判決指出,被告駕車衝撞並拖行員警,對依法執行職務之公務員造成致命傷害,情節重大。
本案為近年罕見毒駕致警殉職案件,亦引發社會對毒駕刑責與警察執勤安全保障之高度關注。全案仍可依法提起上訴。
【圖片來源:中央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