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堵閃兵 役男體位區分標準10/31上路 免役門檻加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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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藝人閃兵事件頻傳,國防部與內政部全面檢討役男體位及傷病停役標準。國防部今(30)日宣布,修正後的體位區分標準將與常備兵現役病傷停役檢定標準同步於10月31日正式發布施行,包括身高、BMI、高血壓等免役門檻均有重大調整,替代役體位也將進一步區分為A、B兩級。
藝人閃兵案件接連引發兵役公平性討論,國防部與內政部全面檢討役男體位及傷病停役標準。國防部今(30)日宣布,修正後的「體位區分標準」將與「常備兵現役病傷停役檢定標準」同步於10月31日正式發布施行,包括身高、BMI、高血壓等免役門檻均有重大調整,替代役體位也將進一步區分為A、B兩級。
國防部軍醫局衛勤保健處長蔡適鴻表示,「常備兵現役病傷停役檢定標準」修正草案已於9月21日完成法規預告,目前進入最後意見綜整及審查階段。為確保兵役標準一致性及連貫性,將與「體位區分標準」一併在10月31日發布施行。
新制大幅調整身高及BMI免役標準。依修正規劃,未來BMI須大於45,或身高小於等於144公分,才符合相關免役體位標準;相較現行BMI小於15或大於35,以及身高大於等於196公分或小於等於154公分即可列入免役體位,門檻明顯收緊。
受到外界高度關注的高血壓標準也同步加嚴。依修正內容,中度以上高血壓須合併實質器官病變等情形,才符合免役標準,檢測也要求住院1至3天,接受24小時連續血壓測量確認;肺動脈高血壓則須併有後遺症等情況,才能達到免役標準。
法定傳染病部分,原先「治療6個月以上且影響運動功能」可符合替代役體位的規定也將調整,刪除治療6個月以上的限制,改為法定傳染病經治療後,未達免役體位標準者,可依規定服替代役B級。
此外,國防部同步修正「常備兵現役病傷停役檢定標準」,現行176項次中有160項次調整,並新增義務役預備軍官、預備士官服現役期間的病傷停役檢定準用規定,使現役人員的傷病停役標準與役男常備役體位判定原則相互銜接。
國防部表示,由於此次體位標準修正範圍廣泛,還須配合相關停役檢定規定同步調整,因此先前完成草案預告後並未立即實施;待最後審查程序完成後,相關新制將於10月31日同步上路。
【圖片來源:翻攝自國防部發言人臉書】
國防部軍醫局衛勤保健處長蔡適鴻表示,「常備兵現役病傷停役檢定標準」修正草案已於9月21日完成法規預告,目前進入最後意見綜整及審查階段。為確保兵役標準一致性及連貫性,將與「體位區分標準」一併在10月31日發布施行。
新制大幅調整身高及BMI免役標準。依修正規劃,未來BMI須大於45,或身高小於等於144公分,才符合相關免役體位標準;相較現行BMI小於15或大於35,以及身高大於等於196公分或小於等於154公分即可列入免役體位,門檻明顯收緊。
受到外界高度關注的高血壓標準也同步加嚴。依修正內容,中度以上高血壓須合併實質器官病變等情形,才符合免役標準,檢測也要求住院1至3天,接受24小時連續血壓測量確認;肺動脈高血壓則須併有後遺症等情況,才能達到免役標準。
法定傳染病部分,原先「治療6個月以上且影響運動功能」可符合替代役體位的規定也將調整,刪除治療6個月以上的限制,改為法定傳染病經治療後,未達免役體位標準者,可依規定服替代役B級。
此外,國防部同步修正「常備兵現役病傷停役檢定標準」,現行176項次中有160項次調整,並新增義務役預備軍官、預備士官服現役期間的病傷停役檢定準用規定,使現役人員的傷病停役標準與役男常備役體位判定原則相互銜接。
國防部表示,由於此次體位標準修正範圍廣泛,還須配合相關停役檢定規定同步調整,因此先前完成草案預告後並未立即實施;待最後審查程序完成後,相關新制將於10月31日同步上路。
【圖片來源:翻攝自國防部發言人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