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碧玉:任公務員時無雙重國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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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碧玉:任公務員時無雙重國籍
司法院大法官被提名人陳碧玉今天召開記者會坦承曾有雙重國籍,但在擔任公務員生涯中,沒有雙重國籍。陳並指

司法院大法官被提名人陳碧玉今天召開記者會坦承曾有雙重國籍,但在擔任公務員生涯中,沒有雙重國籍。陳並指出於任職最高法院法官時取得美國永久居留權,是為方便照顧孫子。



陳碧玉獲總統府提名為大法官人選後,遭媒體踢爆曾有雙重國籍。陳今天召開記者會說明,自己在民國72年9月辭去福建高等法院金門分院的法官職務後,與先生、小孩赴美,並於75年間取得永久居留權、81年間取得美國籍。



陳碧玉說,她在85年間返台,向司法院申請回任法官,司法院在85年10月核准讓她回任法官並兼司法院大法官書記處副處長後,她隨即飛往香港到美國領事館宣誓放棄美國籍,在放棄後才到福建高等法院金門分院,所以在從事公務員生涯中,沒有雙重國籍的問題。



至於陳碧玉在97年任職最高法院法官任內,2度取得美國永久居留權也惹爭議,陳碧玉解釋,自己是以家庭為重的人,當時女兒住在賓州費城,冰天雪地,當時外孫女才2歲多,女兒女婿忙著病人、研究和開刀,且女兒當時懷孕,她與家人討論後,決定前往幫忙。



陳碧玉說,因法律沒有明文規定公務員不能具有他國永久居留權,因此在與家人討論下,由女兒代為申請,取得永久居留權後,利用休假赴美照料家人,每次去約兩週時間。



對於媒體詢問,在任職最高法院法官的期間申請美國永久居留權是否不妥,陳碧玉說,曾深思熟慮過,但因自己以家人為中心,當時是抱著「若孩子需要我,我就辭職」的心情申請,但因孫子、孩子的狀況逐漸穩定,她才在98年9月間以仍在工作為由,放棄美國永久居留權,目前已沒有美國國籍,也沒有永久居留權。



陳碧玉說,當時獲推薦為大法官被提名人時,在推薦書的雙重國籍欄,勾選「沒有」的選項,但在是否曾擁有他國永久居留權,則勾選「是」,並在表格下清楚說明,已宣誓放棄美國籍與永久居留權。



陳碧玉對於媒體接獲檢舉雖感到訝異,但她認為,已在推薦書中說明,並沒有隱瞞。她說,總統馬英九先前接見她時,只問了她對人權公約與財產申報等法律意見,「至於他知不知道(指曾具有雙重國籍),我不知道」。


【中央社 / 賴又嘉】


曾擁綠卡 藍委要陳碧玉退出



大法官被提名人陳碧玉因曾有美國籍及綠卡引發爭議,中國國民黨籍立委丁守中今天說,這是嚴重的提名瑕疵,陳碧玉自己應該退出,否則在行使同意權時,「這種票投不下去」。



陳碧玉獲總統府提名為大法官人選後,遭媒體踢爆曾有雙重國籍。陳碧玉召開記者會說明,自己在民國75年間取得美國永久居留權、81年間取得美國籍,在85年間返台,向司法院申請回任法官,司法院在 85年10月核准讓她回任法官並兼司法院大法官書記處副處長後,她隨即飛往香港到美國領事館宣誓放棄美國籍,在從事公務員生涯中,沒有雙重國籍的問題。



中國國民黨立法院黨團書記長謝國樑表示,陳碧玉曾擁有美國籍或綠卡的確有點不妥,國民黨團對相關人事同意權將會嚴格審查。



丁守中認為,大法官提名過程中有嚴重的瑕疵,陳碧玉應該自行退出提名,否則這個票投不下去,他認為,陳碧玉擁有綠卡與雙重國籍是對台灣沒有信心,再做大法官確實有問題。



丁守中說,陳碧玉申請的動機不管在什麼時機,都會讓人懷疑對台灣沒有信心,而陳碧玉如果是為了照顧孫女而申請綠卡,那就不要做大法官,回去照顧孫女好了。丁守中還說,司法院對大法官提名的疏失難辭其咎,應該檢討相關責任。



國民黨籍立委盧秀燕說,他已經接到很多民眾反應,認為大法官是國家最高司法表現,必須用最嚴謹的態度、最高的標準來審查,民意對陳碧玉有點疑慮,因此她也在思考相關問題。盧秀燕並說,大法官提名連續出狀況,司法院的提名實在不夠細心。



【中央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