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委爆新北地院廁所遭偷拍長達1年 涉案佐理員移送懲戒已離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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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委爆新北地院廁所遭偷拍長達1年 涉案佐理員移送懲戒已離職
民進黨立委林淑芬今天說,接獲陳情,今年初新北地方法院傳出偷拍事件,且時間長達1年以上,但新北地院卻未請求搜索,讓涉案人得以滅證,呼籲司法機關提出有效預防作為,莫讓姑息文化成為司法改革的絆腳石。
新北地方法院板橋簡易庭近期爆出偷拍事件,一名佐理員涉嫌在法院內多處廁所裝設密錄器,偷拍行為長達一年以上,受害者可能包含法院職員與前來洽公的民眾。案件於今年1月11日由法警巡視時發現,涉案人隨後坦承犯行,並於1月17日離職。然而,法院初期未向檢方申請搜索,導致涉案人可能銷毀證據,引發外界對司法機關處理方式的質疑。立委呼籲司法單位應檢討內部管理機制,防止類似案件再次發生。

根據新北地方法院說明,1月11日傍晚6時30分,法警巡視板橋院區4樓男廁時,發現隱藏式密錄器,立即通報主管,並封鎖現場報警處理。隨後,警方在3樓的男、女廁所各發現一台密錄器,經調閱監視畫面,鎖定涉案對象為一名擔任佐理員逾10年的法院職員。

該佐理員於警局筆錄時坦承犯行,新北地院於1月15日對其做出停職處分,1月17日召開考績會,核定考績為「丁等」,並令其離職。法院強調,案件已移送懲戒法院審理,並將對全院區進行檢測,強化安全維護措施,以防止類似事件再次發生。

據了解,該名佐理員涉嫌在法院內多個廁所安裝密錄器,並多次更換裝置地點,偷拍時間長達一年以上。由於新北地院內設有多間法庭,外界擔憂受害者不僅包含法院內部職員,甚至可能有開庭民眾或未成年人。對於拍攝影像是否已遭銷毀或外流,仍有待進一步調查。

本案曝光後,司法機關的應對方式受到外界質疑。民進黨立委林淑芬指出,新北地院並未第一時間向檢方申請搜索,而是以「涉案人宿舍凌亂」為由未進行搜查,使得涉案人有機會銷毀證據。她痛批,這樣的消極態度形同縱容偷拍文化,導致犯罪者有恃無恐,侵害人民隱私權。

林月琴則強調,案件涉及長期預謀犯罪,檢調應針對涉案人的電子設備進行全面查扣,確認是否有影像外流,並比對是否有未成年受害者。如發現影像已經散布,應依《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處理,並即時請求相關單位下架影片,以免傷害擴大。

偷拍案件頻繁發生,讓外界質疑司法機關的內部管理機制是否存在漏洞。林淑芬指出,過去曾發生地檢署保全與書記官在廁所安裝針孔攝影機的案件,受害者達21人,拍攝次數高達82次,顯示司法機關內部的監管問題嚴重。她要求司法院應檢討內部人員管理制度,防止法院成為偷拍溫床。

此外,法界人士認為,法院應加強內部監控機制,例如定期使用反針孔偵測設備巡檢廁所與其他隱密空間,並透過職員法紀教育提升警覺,避免類似事件再度發生。

面對社會質疑,新北地方法院發表聲明,強調已對全院區進行全面檢測,並加強安全維護措施,包括增設反偷拍監測設備、定期清查高風險區域等。此外,法院也承諾強化職員法紀教育,提升性平意識,以杜絕類似事件再發生。

法院表示,對於未能即時察覺涉案職員異狀,深感遺憾,未來將持續檢討內部管理機制,以維護洽公民眾與法院職員的隱私權。

【圖片來源:中央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