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南投縣長李朝卿涉貪111罪 共判450年4月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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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南投縣長李朝卿因貪污案纏訟12年,日前最高法院最終駁回其上訴,全案正式定讞。李朝卿因在任期間涉嫌向多項公共工程案承包商收取回扣,被控違反貪污治罪條例共111項罪名,其中17項罪名早前已定讞,刑期為16年6個月。其餘90項罪名經合併為81罪,累計刑期超過450年。
前南投縣長李朝卿因貪污案纏訟12年,日前最高法院最終駁回其上訴,全案正式定讞。李朝卿因在任期間涉嫌向多項公共工程案承包商收取回扣,被控違反《貪污治罪條例》共111項罪名,其中17項罪名早前已定讞,刑期為16年6個月。其餘90項罪名經合併為81罪,累計刑期超過450年。
案件可追溯至李朝卿擔任南投縣長期間,檢調發現他在辦理莫拉克風災復建工程等超過120項工程時,與其妻舅簡瑞祺等人向包商收取回扣。2012年,檢調人員於李朝卿辦公室查獲裝有現金的茶葉罐,隨即展開調查,並在翌年依貪污罪將其起訴。
一審法院判決認定,李朝卿涉案金額高達新台幣1948萬餘元,犯貪污罪111項,判處有期徒刑30年,褫奪公權10年。二審法院則考量刑事訴訟法的修正,改判有期徒刑22年,並將其非法所得沒收。最高法院在2017年對其中8罪駁回上訴定讞,並發回其餘罪名重審。
在後續審理中,台中高等法院對其中94項罪名再次進行審理,其中4項罪名因證據不足而判無罪,其他90項罪名合併為81罪,分別判處5年6月至6年6月不等的刑期。李朝卿不服判決,第三度提起上訴,但最高法院近日駁回上訴,維持原判,全案定讞。
【圖片來源:中評社 資料照】
案件可追溯至李朝卿擔任南投縣長期間,檢調發現他在辦理莫拉克風災復建工程等超過120項工程時,與其妻舅簡瑞祺等人向包商收取回扣。2012年,檢調人員於李朝卿辦公室查獲裝有現金的茶葉罐,隨即展開調查,並在翌年依貪污罪將其起訴。
一審法院判決認定,李朝卿涉案金額高達新台幣1948萬餘元,犯貪污罪111項,判處有期徒刑30年,褫奪公權10年。二審法院則考量刑事訴訟法的修正,改判有期徒刑22年,並將其非法所得沒收。最高法院在2017年對其中8罪駁回上訴定讞,並發回其餘罪名重審。
在後續審理中,台中高等法院對其中94項罪名再次進行審理,其中4項罪名因證據不足而判無罪,其他90項罪名合併為81罪,分別判處5年6月至6年6月不等的刑期。李朝卿不服判決,第三度提起上訴,但最高法院近日駁回上訴,維持原判,全案定讞。
【圖片來源:中評社 資料照】